1 危險化學品的主要危險特性
壹
燃燒性
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中的可燃性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有機過氧化物等,在條件具備時均可能發生燃燒。
貳
爆炸性
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等危險化學品的均可能由于其化學性和易燃性引發爆炸事故。
叁
腐蝕性
強酸、強堿等物質能對人體組織、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壞,接觸人的皮膚、眼睛、或肺部、食道等時,會引起表皮組織發生破壞作用而造成灼傷。內部器官被灼傷后可引起炎癥,甚至會造成死亡。
肆
毒害性
許多危險化學品可通過一種或多種途徑進入人體和動物體內,當其在人體積累達到一定量時,便會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暫時性和持久性的病理改變,甚至危及生命。
2 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
1 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基本要求
(1)危險品儲存方式分為三種:
隔離儲存。指在同一房間內或同一區域內,不同物品之間分開一定距離,非禁忌物料之間用通道保持空間的儲存方式。
隔開儲存。指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區域內,用隔板或墻,將其與禁忌物料(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物料)分離開的儲存方式。
分離儲存。將危險品在不同的建筑物或遠離所有建筑物的外部區域內儲存的儲存方式。
(2)根據危險化學品性能,分區、分類、分庫儲存。各類危險化學品不得與禁忌物料混合存儲。
(3)儲存危險品的建筑物、區域內嚴禁吸煙和使用煙火。
(4)劇毒化學品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四無一保”和嚴格遵守“五雙”制度。(“四無一保”即無被盜、無事故、無丟失、無違章、保安全。“五雙”制度即雙人收發、雙人使用、雙人運輸、雙人雙鎖、雙本帳。)
2 儲存場所的要求
(1)儲存危險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級、層數、占地面積、安全疏散和防火距離,均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2)設置儲存地點及設計建筑結構,除了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外還應考慮對周圍環境和居民的影響。
(3)儲存場所的電氣安裝。
危險品儲存建筑物、場所內消防用電設施,應充分滿足消防用電的需要,并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中的有關規定。
危險品儲存區域或建筑物內電氣系統均應符合國家有關電氣安全規定。特別是易燃易爆危險品儲存場所的電氣系統,應符合爆炸場所電氣安全規定。
(4)儲存場所的通風及溫度調節。
儲存危險品的建筑必須安裝通風設備,并注意設備的防護措施。
儲存危險品的建筑排風系統,應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通風管道應采用非燃燒材料制作。
通風管道不宜穿過防火墻等防火分割物,如必須穿過時應當用非燃燒材料分隔。
儲存危險品的建筑采暖的熱媒溫度不應過高。如熱水溫度不應超過60℃。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機械采暖。
管道和設備,必須采用非燃燒材料。
3 儲存安排及儲存量限制
(1)危險品儲存安排取決于危險品分類、分項、容器類型、儲存方式和消防要求。
(2)遇火、遇濕、遇潮能引起爆炸或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濕、積水的建筑物中儲存。
(3)受日光照射能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分解、化合或能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品應儲存在耐火等級一級建筑物中,其包裝應采取避光措施。
(4)爆炸物品不得和其他類物品同儲,必須單獨隔離限量儲存,倉庫不得建在城鎮,還應與周圍、交通干道、輸電線路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5)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必須與爆炸物品、氧化劑、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蝕性物品隔離儲存。易燃氣體不得與助燃氣體、劇毒氣體同儲,氧氣不得與油脂混合儲存。盛裝液化氣體的容器屬壓力容器的,必須有壓力表、安全閥、緊急切斷裝置,并定期檢查,不得超裝。
(6)易燃液體、遇濕燃燒物品、易燃固體不得與氧化劑混合儲存,具有還原性的氧化劑應單獨存放。
(7)有毒物品應儲存在陰涼、通風、干燥的場所,不得露天存放,不得接近酸性物質。
(8)腐蝕性物品,包裝必須嚴密,不允許泄露,嚴禁與其他物品共存。
4 危險化學品庫房的養護
(1)危險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物品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泄露。
(2)危險品入庫后,應采取適當的養護措施,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滲漏、穩定劑短缺等,應及時處理。
(3)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4)根據所儲存的化學品的性質,化學品倉庫的溫度宜控制在-10℃~+35℃之間。
化學品倉庫宜設置干溫度計及防爆空調,以控制化學品倉庫內的溫度。空調設置的位置宜遠離進排風設備,同時滿足電器防爆的要求。
由于南方天氣炎熱,對危化品庫房窗戶使用擋板遮擋,防止太陽直射。
5 危險化學品出入庫管理
(1)儲存危險品的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出入庫管理制度。
(2)危險品出入庫前均應按合同內容檢查驗收、登記,驗收內容包括數量、包裝及危險標志。經核對后方可入庫、出庫,當物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3)進入危險品儲存區域的人員、機動車輛和作業車輛,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4)裝卸、搬運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斜和滾動。
(5)裝卸對人身有毒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6)不得用同一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
(7)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防爆工具。
6 廢棄物的處理
(1)禁止在化學危險品儲存區域堆積可燃廢棄物品。
(2)泄漏或滲漏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迅速移至安全區域。
(3)按化學危險品特性,用化學的或物理的方法處理廢棄物,不得任意拋棄、污染環境。
3 危險化學品使用注意事項
1 危險化學品滅火方法
(1) 撲救壓縮或液化氣體火災的基本對策:即可用水撲救火勢,也用干粉、二氧化碳滅火。
(2) 撲救易燃液體火災的基本對策:一般可用霧狀水撲滅。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滅火一般更有效。
(3) 撲救爆炸物品火災的基本對策:水流應采用吊射,切忌用沙土蓋壓。
(4) 撲救遇濕易燃物品火災的基本對策:絕對禁止用水、泡沫、酸堿滅火器等濕性滅火劑撲救。遇濕易燃物品應用干粉、二氧化碳撲救,只有金屬鉀、鈉、鋁、鎂等個別物品用二氧化碳無效。固體遇濕易燃物品應用水泥、干砂、干粉等覆蓋。
(5) 撲救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火災的基本對策:應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泥土、砂袋等。甚至用干冰,液氮等進行低溫處理。
(6) 撲救毒害品、腐蝕品火災的基本對策:應盡量使用低壓水流或霧狀水,避免腐蝕品、毒害品濺出。遇酸類或堿類腐蝕品最好調制相應的中和劑稀釋中和。濃硫酸量很大,應先用二氧化碳、干粉等滅火,然后再把著火物品與濃硫酸分開。
(7) 撲救易燃固體、自燃物品火災的基本對策:向燃燒區域上空及周圍噴射霧狀水,并用水澆滅燃燒區域及其周圍的一切火源;蜻x用干砂和不用壓力噴射的干粉撲救。也可應用泥土、砂袋等筑堤攔截。
(8) 撲救放射性物品火災的基本對策:可快速出水滅火或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撲救。
2 化學品沾到身上的注意事項
(1) 皮膚接觸:皮膚污染時,用流動清水沖洗;頭面部灼傷時,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2) 眼睛接觸:眼睛污染時,立即提起眼臉,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
(3) 衣服接觸:當人員發生燒傷時,應迅速將患者衣服脫去,用水沖洗降溫,用清潔布覆蓋創傷面,避免傷面污染;不要任意把水皰弄破。
(4) 口接觸:口服者,可根據物料性質,對癥處理;有必要進行洗胃。
4 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應急措施
泄漏處置程序
(1) 疏散化學品泄漏現場的作業人員;
(2) 對泄漏現場實施警戒(用圍籬或警示帶);
(3) 急救化學品現場受傷或中毒人員(如緊急沖淋);
(4) 切斷化學品泄漏源(關閉總閥、堵漏);
(5) 圍堵已泄漏之化學品(用細沙或吸液棉);
(6) 清理化學品泄漏現場(先用工具回收泄漏液,然后用吸液棉吸收,最后用大量清水沖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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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燃燒性
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中的可燃性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有機過氧化物等,在條件具備時均可能發生燃燒。
貳
爆炸性
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等危險化學品的均可能由于其化學性和易燃性引發爆炸事故。
叁
腐蝕性
強酸、強堿等物質能對人體組織、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壞,接觸人的皮膚、眼睛、或肺部、食道等時,會引起表皮組織發生破壞作用而造成灼傷。內部器官被灼傷后可引起炎癥,甚至會造成死亡。
肆
毒害性
許多危險化學品可通過一種或多種途徑進入人體和動物體內,當其在人體積累達到一定量時,便會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暫時性和持久性的病理改變,甚至危及生命。
2 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
1 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基本要求
(1)危險品儲存方式分為三種:
隔離儲存。指在同一房間內或同一區域內,不同物品之間分開一定距離,非禁忌物料之間用通道保持空間的儲存方式。
隔開儲存。指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區域內,用隔板或墻,將其與禁忌物料(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物料)分離開的儲存方式。
分離儲存。將危險品在不同的建筑物或遠離所有建筑物的外部區域內儲存的儲存方式。
(2)根據危險化學品性能,分區、分類、分庫儲存。各類危險化學品不得與禁忌物料混合存儲。
(3)儲存危險品的建筑物、區域內嚴禁吸煙和使用煙火。
(4)劇毒化學品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四無一保”和嚴格遵守“五雙”制度。(“四無一保”即無被盜、無事故、無丟失、無違章、保安全。“五雙”制度即雙人收發、雙人使用、雙人運輸、雙人雙鎖、雙本帳。)
2 儲存場所的要求
(1)儲存危險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級、層數、占地面積、安全疏散和防火距離,均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2)設置儲存地點及設計建筑結構,除了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外還應考慮對周圍環境和居民的影響。
(3)儲存場所的電氣安裝。
危險品儲存建筑物、場所內消防用電設施,應充分滿足消防用電的需要,并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中的有關規定。
危險品儲存區域或建筑物內電氣系統均應符合國家有關電氣安全規定。特別是易燃易爆危險品儲存場所的電氣系統,應符合爆炸場所電氣安全規定。
(4)儲存場所的通風及溫度調節。
儲存危險品的建筑必須安裝通風設備,并注意設備的防護措施。
儲存危險品的建筑排風系統,應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通風管道應采用非燃燒材料制作。
通風管道不宜穿過防火墻等防火分割物,如必須穿過時應當用非燃燒材料分隔。
儲存危險品的建筑采暖的熱媒溫度不應過高。如熱水溫度不應超過60℃。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機械采暖。
管道和設備,必須采用非燃燒材料。
3 儲存安排及儲存量限制
(1)危險品儲存安排取決于危險品分類、分項、容器類型、儲存方式和消防要求。
(2)遇火、遇濕、遇潮能引起爆炸或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濕、積水的建筑物中儲存。
(3)受日光照射能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分解、化合或能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品應儲存在耐火等級一級建筑物中,其包裝應采取避光措施。
(4)爆炸物品不得和其他類物品同儲,必須單獨隔離限量儲存,倉庫不得建在城鎮,還應與周圍、交通干道、輸電線路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5)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必須與爆炸物品、氧化劑、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蝕性物品隔離儲存。易燃氣體不得與助燃氣體、劇毒氣體同儲,氧氣不得與油脂混合儲存。盛裝液化氣體的容器屬壓力容器的,必須有壓力表、安全閥、緊急切斷裝置,并定期檢查,不得超裝。
(6)易燃液體、遇濕燃燒物品、易燃固體不得與氧化劑混合儲存,具有還原性的氧化劑應單獨存放。
(7)有毒物品應儲存在陰涼、通風、干燥的場所,不得露天存放,不得接近酸性物質。
(8)腐蝕性物品,包裝必須嚴密,不允許泄露,嚴禁與其他物品共存。
4 危險化學品庫房的養護
(1)危險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物品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泄露。
(2)危險品入庫后,應采取適當的養護措施,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滲漏、穩定劑短缺等,應及時處理。
(3)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4)根據所儲存的化學品的性質,化學品倉庫的溫度宜控制在-10℃~+35℃之間。
化學品倉庫宜設置干溫度計及防爆空調,以控制化學品倉庫內的溫度。空調設置的位置宜遠離進排風設備,同時滿足電器防爆的要求。
由于南方天氣炎熱,對危化品庫房窗戶使用擋板遮擋,防止太陽直射。
5 危險化學品出入庫管理
(1)儲存危險品的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出入庫管理制度。
(2)危險品出入庫前均應按合同內容檢查驗收、登記,驗收內容包括數量、包裝及危險標志。經核對后方可入庫、出庫,當物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3)進入危險品儲存區域的人員、機動車輛和作業車輛,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4)裝卸、搬運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斜和滾動。
(5)裝卸對人身有毒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6)不得用同一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
(7)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防爆工具。
6 廢棄物的處理
(1)禁止在化學危險品儲存區域堆積可燃廢棄物品。
(2)泄漏或滲漏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迅速移至安全區域。
(3)按化學危險品特性,用化學的或物理的方法處理廢棄物,不得任意拋棄、污染環境。
3 危險化學品使用注意事項
1 危險化學品滅火方法
(1) 撲救壓縮或液化氣體火災的基本對策:即可用水撲救火勢,也用干粉、二氧化碳滅火。
(2) 撲救易燃液體火災的基本對策:一般可用霧狀水撲滅。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滅火一般更有效。
(3) 撲救爆炸物品火災的基本對策:水流應采用吊射,切忌用沙土蓋壓。
(4) 撲救遇濕易燃物品火災的基本對策:絕對禁止用水、泡沫、酸堿滅火器等濕性滅火劑撲救。遇濕易燃物品應用干粉、二氧化碳撲救,只有金屬鉀、鈉、鋁、鎂等個別物品用二氧化碳無效。固體遇濕易燃物品應用水泥、干砂、干粉等覆蓋。
(5) 撲救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火災的基本對策:應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泥土、砂袋等。甚至用干冰,液氮等進行低溫處理。
(6) 撲救毒害品、腐蝕品火災的基本對策:應盡量使用低壓水流或霧狀水,避免腐蝕品、毒害品濺出。遇酸類或堿類腐蝕品最好調制相應的中和劑稀釋中和。濃硫酸量很大,應先用二氧化碳、干粉等滅火,然后再把著火物品與濃硫酸分開。
(7) 撲救易燃固體、自燃物品火災的基本對策:向燃燒區域上空及周圍噴射霧狀水,并用水澆滅燃燒區域及其周圍的一切火源;蜻x用干砂和不用壓力噴射的干粉撲救。也可應用泥土、砂袋等筑堤攔截。
(8) 撲救放射性物品火災的基本對策:可快速出水滅火或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撲救。
2 化學品沾到身上的注意事項
(1) 皮膚接觸:皮膚污染時,用流動清水沖洗;頭面部灼傷時,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2) 眼睛接觸:眼睛污染時,立即提起眼臉,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
(3) 衣服接觸:當人員發生燒傷時,應迅速將患者衣服脫去,用水沖洗降溫,用清潔布覆蓋創傷面,避免傷面污染;不要任意把水皰弄破。
(4) 口接觸:口服者,可根據物料性質,對癥處理;有必要進行洗胃。
4 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應急措施
泄漏處置程序
(1) 疏散化學品泄漏現場的作業人員;
(2) 對泄漏現場實施警戒(用圍籬或警示帶);
(3) 急救化學品現場受傷或中毒人員(如緊急沖淋);
(4) 切斷化學品泄漏源(關閉總閥、堵漏);
(5) 圍堵已泄漏之化學品(用細沙或吸液棉);
(6) 清理化學品泄漏現場(先用工具回收泄漏液,然后用吸液棉吸收,最后用大量清水沖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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