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劑耗材驗收能力、檢測結果的質量控制能力都是檢測人員工作中必不可少的能力。現(xiàn)將工作質量監(jiān)督手冊梳理如下:
01 試劑耗材驗收能力
對樣品進行檢測,需要試劑和耗材。試劑和耗材的質量直接影響檢測結果的準確性,因此,掌握試劑和耗材驗收的方法,對一個檢測人員是必須具有的能力。
試劑耗材驗收規(guī)程中,要寫明驗收的方法和合格判定的指標,并有驗收結論。
實驗室用水也是驗收的一個內容。
國家標準GB/T 6682-2008將實驗室用水分為三級:一級水用于液相色譜分析;二級水用于元素分析;三級水用于化學分析。
GB/T 6682-2008
檢驗檢測機構應對影響檢驗檢測質量的重要消耗品、供應品按相應標準的要求進行驗收,應編制驗收規(guī)程并記錄,檢查是否對檢測產生影響。
如:
——農獸藥殘留檢測時,檢查試劑是否對被測組分產生干擾;提取試劑要濃縮(一般濃縮50倍),流動相可直接測定。
——元素檢測時,檢查酸是否對被測元素產生干擾,其檢出值應小于標準方法檢出限。
——固相萃取柱:用標準溶液進行驗收,檢查其回收率。
對試劑耗材驗收能力的質量監(jiān)督通過查閱試劑耗材驗收規(guī)程和驗收記錄的方式進行。
監(jiān)督要點:
1、是否編制了試劑耗材驗收規(guī)程。
2、是否按照驗收規(guī)程進行驗收,并有記錄。
3、是否有驗收原始記錄。
4、是否有驗收結論。
02 檢測結果質量控制能力
對檢測結果進行質量控制,是保證檢測結果重要的手段,也是在檢測過程中必須進行的步驟。
掌握質控的方法并能落實,是每個檢測人員必須具備的能力。
檢測機構每年應制定質量控制計劃,計劃要包括內部質控和外部質控內容。
監(jiān)控計劃應涵蓋質控項目(覆蓋申請檢測能力范圍內的全部檢驗檢測項目類別,如重金屬、農殘、獸殘、生物毒素等)、樣品類別(植物源、動物源、土壤等)、檢測方法、人員、時間、質控方法、評價指標等內容。
計劃中還應規(guī)定日常質控的要求。
質控參數類別應包括(考慮其風險):
——已獲得資質但不經常檢測的參數;
——機構準備擴頂的參數;
——容易發(fā)生結果漂移的檢驗設備出具的參數 ;
——新員工開展檢測的參數。
經常檢測的參數在日常檢測中經常做,風險較小。
目前大部分檢測機構的質控參數都是日常檢測的參數。
檢測結果質量控制可采用方法主要包括:
——使用標準物質或質量控制物質;
——使用經過檢定或校準的具有溯源性的替代儀器;
——對設備的功能進行核查;
——運用工作標準與控制圖;
——使用相同或不同方法進行重復性檢測;
——保存樣品的重復性檢測,監(jiān)控同一操作者的精密度;
——分析樣品不同結果的相關性;
——對報告和數據進行審核;
——參加能力驗證或機構之間比對;
——機構內部比對,監(jiān)控不同操作者間的儀器設備間的精密度;
——盲樣檢驗檢測等進行監(jiān)控;
——測量設備的期間核查;
——報告的審查。
100條中的第28條檢測結果質量控制方法、以及RB/T 214中4.5.19,結果有效性的控制方法中均不包括人員比對,但目前許多檢測機構在質量控制計劃中都含有人員比對的方法,在評審中出現(xiàn)問題。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征求意見稿)第十二條(八)中增加了內容“內部質量控制活動包括但不限于人員比對、設備比對、留樣再測、盲樣考核等”。
新準則沒有實施前,還應按照原有的規(guī)定執(zhí)行。
質控要求(GB/T 32465-2015 9.4.1)
每批檢測樣品都應附帶空白(或陰性樣品)、加標回收(或已知值樣品)、重復樣品;
檢測順序為:
空白(或陰性樣品)、樣品、加標回收(或已知值樣品)、重復樣品。
每間隔20個樣品附帶一組質控樣品。如果樣品量不足20個也視為一批,實施完整的檢測過程質量控制。
對檢測結果質控能力的質量監(jiān)督可通過現(xiàn)場檢查、查閱質控計劃和質控記錄進行。
監(jiān)督要點:
1、是否編制了內部質控和外部質控計劃。
2、質控計劃的內容是否齊全,質控方法是否正確,質控參數選擇是否合理、判定指標是否合理,是否區(qū)分了樣品類型。
3、是否按照質控計劃開展了質控工作,并有記錄。
4、是否有質控結論。
5、是否規(guī)定了日常質控要求。
文章來源:網絡
01 試劑耗材驗收能力
對樣品進行檢測,需要試劑和耗材。試劑和耗材的質量直接影響檢測結果的準確性,因此,掌握試劑和耗材驗收的方法,對一個檢測人員是必須具有的能力。
試劑耗材驗收規(guī)程中,要寫明驗收的方法和合格判定的指標,并有驗收結論。
實驗室用水也是驗收的一個內容。
國家標準GB/T 6682-2008將實驗室用水分為三級:一級水用于液相色譜分析;二級水用于元素分析;三級水用于化學分析。
GB/T 6682-2008
檢驗檢測機構應對影響檢驗檢測質量的重要消耗品、供應品按相應標準的要求進行驗收,應編制驗收規(guī)程并記錄,檢查是否對檢測產生影響。
如:
——農獸藥殘留檢測時,檢查試劑是否對被測組分產生干擾;提取試劑要濃縮(一般濃縮50倍),流動相可直接測定。
——元素檢測時,檢查酸是否對被測元素產生干擾,其檢出值應小于標準方法檢出限。
——固相萃取柱:用標準溶液進行驗收,檢查其回收率。
對試劑耗材驗收能力的質量監(jiān)督通過查閱試劑耗材驗收規(guī)程和驗收記錄的方式進行。
監(jiān)督要點:
1、是否編制了試劑耗材驗收規(guī)程。
2、是否按照驗收規(guī)程進行驗收,并有記錄。
3、是否有驗收原始記錄。
4、是否有驗收結論。
02 檢測結果質量控制能力
對檢測結果進行質量控制,是保證檢測結果重要的手段,也是在檢測過程中必須進行的步驟。
掌握質控的方法并能落實,是每個檢測人員必須具備的能力。
檢測機構每年應制定質量控制計劃,計劃要包括內部質控和外部質控內容。
監(jiān)控計劃應涵蓋質控項目(覆蓋申請檢測能力范圍內的全部檢驗檢測項目類別,如重金屬、農殘、獸殘、生物毒素等)、樣品類別(植物源、動物源、土壤等)、檢測方法、人員、時間、質控方法、評價指標等內容。
計劃中還應規(guī)定日常質控的要求。
質控參數類別應包括(考慮其風險):
——已獲得資質但不經常檢測的參數;
——機構準備擴頂的參數;
——容易發(fā)生結果漂移的檢驗設備出具的參數 ;
——新員工開展檢測的參數。
經常檢測的參數在日常檢測中經常做,風險較小。
目前大部分檢測機構的質控參數都是日常檢測的參數。
檢測結果質量控制可采用方法主要包括:
——使用標準物質或質量控制物質;
——使用經過檢定或校準的具有溯源性的替代儀器;
——對設備的功能進行核查;
——運用工作標準與控制圖;
——使用相同或不同方法進行重復性檢測;
——保存樣品的重復性檢測,監(jiān)控同一操作者的精密度;
——分析樣品不同結果的相關性;
——對報告和數據進行審核;
——參加能力驗證或機構之間比對;
——機構內部比對,監(jiān)控不同操作者間的儀器設備間的精密度;
——盲樣檢驗檢測等進行監(jiān)控;
——測量設備的期間核查;
——報告的審查。
100條中的第28條檢測結果質量控制方法、以及RB/T 214中4.5.19,結果有效性的控制方法中均不包括人員比對,但目前許多檢測機構在質量控制計劃中都含有人員比對的方法,在評審中出現(xiàn)問題。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征求意見稿)第十二條(八)中增加了內容“內部質量控制活動包括但不限于人員比對、設備比對、留樣再測、盲樣考核等”。
新準則沒有實施前,還應按照原有的規(guī)定執(zhí)行。
質控要求(GB/T 32465-2015 9.4.1)
每批檢測樣品都應附帶空白(或陰性樣品)、加標回收(或已知值樣品)、重復樣品;
檢測順序為:
空白(或陰性樣品)、樣品、加標回收(或已知值樣品)、重復樣品。
每間隔20個樣品附帶一組質控樣品。如果樣品量不足20個也視為一批,實施完整的檢測過程質量控制。
對檢測結果質控能力的質量監(jiān)督可通過現(xiàn)場檢查、查閱質控計劃和質控記錄進行。
監(jiān)督要點:
1、是否編制了內部質控和外部質控計劃。
2、質控計劃的內容是否齊全,質控方法是否正確,質控參數選擇是否合理、判定指標是否合理,是否區(qū)分了樣品類型。
3、是否按照質控計劃開展了質控工作,并有記錄。
4、是否有質控結論。
5、是否規(guī)定了日常質控要求。
文章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