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熱的夏天,食物容易腐敗變質,消費者比平時更關注保質期的問題。保質期保的“質”到底是什么?
食品過期一天,還能吃嗎?而那些沒有保質期的食品是不是就可以隨意存放呢?放多久都絕對安全呢?
保質期是什么?
食品沒過期就安全,過期了就不能吃,是很多人的“常識”。科信食品與健康信息交流中心副主任、副研究館員阮光鋒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把保質期的“時間點”當成食物“安全/有害”的分界線,其實是個認識誤區。
阮光鋒解釋說,根據我國標準GB7718—2011《預包裝食品標簽標準》中的定義,保質期是指預包裝食品在標簽指明的貯存條件下,保持品質的期限。也就是說,保質期是指在限定時間段內,食品的外觀、顏色、口感、味道、安全性等品質不會發生明顯變化。保質期只有預包裝食品才有,非包裝食品是沒有的。
既然要在食品標簽上“白紙黑字”作出“品質不會發生明顯變化”的承諾,廠家就要想辦法確保上述指標中容易變得不合格的那個指標“別出問題”,或者說保質期的“期”,很多時候就是該指標即將失去穩定狀態的臨界點。
但是食品過了保質期也并不意味著它一定就壞了
我國的保質期概念,類似于國外的“最佳賞味期”(sell best before),但是因為文化差異等原因,很多人把保質期當作了“安全期”,認為過了保質期就不安全了。
比如,熱灌裝的酸性食品、水活度很低的食品、罐裝食品、無菌包裝的食品、冷凍食品等,這些食品中細菌和霉菌無法生長,即使過期一兩天,也不一定就變得不安全。
來源:創客貼會員
而那些生鮮食材以及未完全殺菌的食品,比如預處理過的冷凍肉、酸奶等,如果沒有有效抑菌措施(如冷凍、真空、防腐劑等),細菌生長就很容易導致食品變質。這類食品的保質期保的確實就是安全性而不是風味和口感了。
誰來規定保質期?
誰有權利確定食品的保質期呢?答案是“廠家自己說了算”不少消費者提出“廠家亂標保質期怎么辦”?
保質期由廠家自己定,并不意味著廠家就敢亂標保質期。設定保質期既等同于食品生產者跟消費者“拍胸脯”,也給廠家自己留了一個“免責條款”——食品在這個期限內出了問題,廠家是要負責的。如果過了保質期再有啥問題,廠家就沒責任了。這樣一看,亂標保質期是損人不利己的事情,廠家不可能任性胡來。
2017年,中國食品工業協會頒發了團體標準《食品保質期通用指南》,其中對保質期的通用要求以及如何確定保質期都作了明確規定。確定一款產品的保質期,必須要經過6個步驟:確定食品保質期的穩定性試驗方案、設計試驗方法、方案實施、結果分析、確定保質期和保質期驗證。除此之外,還需要考慮到其他影響食品安全風險的因素,比如不同貯存溫度下的微生物風險等。
除了標注保質期,廠家還會根據上述實驗明確標注保存環境和條件,也就是說,“保質”的前提是需要符合廠家的保存要求。而如果儲存不當,那么這些食品很可能在保質期內就壞掉了。
食品都有保存期
日常生活中,有些預包裝食品是可以依法不標注保質期的。
按照預包裝食品標簽標示的通用要求GB 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酒精度≥10%的飲料酒、食醋、食用鹽、固態食糖類(包括白砂糖、綿白糖、紅糖和冰糖等,不包括糖果)和味精,在標示保質期方面,是享有“豁免權”的。
豁免標示保質期并不意味著沒有保質期,而是不強制要求標示。原因主要是這些食品在貯存條件下狀態穩定,微生物很難繁殖。正常情況下,從產品生產到消費者食用完畢,整個過程的時間遠遠小于產品保質期,所以法規不強制要求標示保質期。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雖然不是所有預包裝食品都有保質期,但這并不意味著食品就可以隨便放、無限期放,更不可能是放得越久越好。實際上,所有的食品都有自己的保存期。
所謂保存期,即食品可食用的最終日期,也就是指在正常條件下,食品的最終食用期。保存期之后,食品會發生品質變化,可能產生大量致病細菌,如果食用則有可能導致食物中毒。所以,過了保存期的食物不能吃,必須做丟棄處理。
同時,需要提醒消費者注意的是,食品在保存期內還必須要注意儲存方法和條件,如果儲存條件發生變化,那么沒有保質期的食品或者說根據《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可以不標保質期的食品,同樣會發霉生蟲,特別是夏季,更應留意保存方法。
文章來源:網絡
食品過期一天,還能吃嗎?而那些沒有保質期的食品是不是就可以隨意存放呢?放多久都絕對安全呢?
保質期是什么?
食品沒過期就安全,過期了就不能吃,是很多人的“常識”。科信食品與健康信息交流中心副主任、副研究館員阮光鋒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把保質期的“時間點”當成食物“安全/有害”的分界線,其實是個認識誤區。
阮光鋒解釋說,根據我國標準GB7718—2011《預包裝食品標簽標準》中的定義,保質期是指預包裝食品在標簽指明的貯存條件下,保持品質的期限。也就是說,保質期是指在限定時間段內,食品的外觀、顏色、口感、味道、安全性等品質不會發生明顯變化。保質期只有預包裝食品才有,非包裝食品是沒有的。
既然要在食品標簽上“白紙黑字”作出“品質不會發生明顯變化”的承諾,廠家就要想辦法確保上述指標中容易變得不合格的那個指標“別出問題”,或者說保質期的“期”,很多時候就是該指標即將失去穩定狀態的臨界點。
但是食品過了保質期也并不意味著它一定就壞了
我國的保質期概念,類似于國外的“最佳賞味期”(sell best before),但是因為文化差異等原因,很多人把保質期當作了“安全期”,認為過了保質期就不安全了。
比如,熱灌裝的酸性食品、水活度很低的食品、罐裝食品、無菌包裝的食品、冷凍食品等,這些食品中細菌和霉菌無法生長,即使過期一兩天,也不一定就變得不安全。
來源:創客貼會員
而那些生鮮食材以及未完全殺菌的食品,比如預處理過的冷凍肉、酸奶等,如果沒有有效抑菌措施(如冷凍、真空、防腐劑等),細菌生長就很容易導致食品變質。這類食品的保質期保的確實就是安全性而不是風味和口感了。
誰來規定保質期?
誰有權利確定食品的保質期呢?答案是“廠家自己說了算”不少消費者提出“廠家亂標保質期怎么辦”?
保質期由廠家自己定,并不意味著廠家就敢亂標保質期。設定保質期既等同于食品生產者跟消費者“拍胸脯”,也給廠家自己留了一個“免責條款”——食品在這個期限內出了問題,廠家是要負責的。如果過了保質期再有啥問題,廠家就沒責任了。這樣一看,亂標保質期是損人不利己的事情,廠家不可能任性胡來。
2017年,中國食品工業協會頒發了團體標準《食品保質期通用指南》,其中對保質期的通用要求以及如何確定保質期都作了明確規定。確定一款產品的保質期,必須要經過6個步驟:確定食品保質期的穩定性試驗方案、設計試驗方法、方案實施、結果分析、確定保質期和保質期驗證。除此之外,還需要考慮到其他影響食品安全風險的因素,比如不同貯存溫度下的微生物風險等。
除了標注保質期,廠家還會根據上述實驗明確標注保存環境和條件,也就是說,“保質”的前提是需要符合廠家的保存要求。而如果儲存不當,那么這些食品很可能在保質期內就壞掉了。
食品都有保存期
日常生活中,有些預包裝食品是可以依法不標注保質期的。
按照預包裝食品標簽標示的通用要求GB 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酒精度≥10%的飲料酒、食醋、食用鹽、固態食糖類(包括白砂糖、綿白糖、紅糖和冰糖等,不包括糖果)和味精,在標示保質期方面,是享有“豁免權”的。
豁免標示保質期并不意味著沒有保質期,而是不強制要求標示。原因主要是這些食品在貯存條件下狀態穩定,微生物很難繁殖。正常情況下,從產品生產到消費者食用完畢,整個過程的時間遠遠小于產品保質期,所以法規不強制要求標示保質期。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雖然不是所有預包裝食品都有保質期,但這并不意味著食品就可以隨便放、無限期放,更不可能是放得越久越好。實際上,所有的食品都有自己的保存期。
所謂保存期,即食品可食用的最終日期,也就是指在正常條件下,食品的最終食用期。保存期之后,食品會發生品質變化,可能產生大量致病細菌,如果食用則有可能導致食物中毒。所以,過了保存期的食物不能吃,必須做丟棄處理。
同時,需要提醒消費者注意的是,食品在保存期內還必須要注意儲存方法和條件,如果儲存條件發生變化,那么沒有保質期的食品或者說根據《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可以不標保質期的食品,同樣會發霉生蟲,特別是夏季,更應留意保存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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