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和要求:
1、明確灰分的測定與控制成品質量的關系。
2、明確灰化條件與樣品組分的關系。
3、掌握食品的基本灰化方法。
二、原理:
食品經灼燒后所殘留的無機物質稱為灰分,灰分采用灼燒重量法測定。
三、儀器:
高溫爐
四、操作方法:
1、取大量適宜的瓷坩堝置高溫爐中,在600℃下灼燒0.5小時,冷至200℃以下后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至室溫,精密稱量,并重復灼燒至恒量。
2、加入2-3克固體樣品或5-10克液體樣品后,精密稱量.
3,液體樣品須先在沸水浴上蒸干,固體或蒸干后的樣品,先以小火加熱使樣品充分炭化至無煙,然后置高溫爐中,在550—600℃灼燒至無炭粒,即灰化完全。冷至200℃以下后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稱量。重復灼燒至前后兩次稱量相差不超過0.5mg為恒量。
計算:
X=(m1-m2)/(M3-m2) X 100
x-樣品中灰分的含量,%;
m1-坩堝和灰分的質量,g;
m2-坩堝的質量,g;
m3-坩堝和樣品的質量,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