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學試劑、藥品的貯存
1.化學藥品貯存室應符合有關安全規定,有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室內應干燥、通風良好,溫度一般不超過28℃,照明應是防爆型。
2.化學藥品貯存室應由專人保管,并有嚴格的賬目和管理制度。
3.室內應備有消防器材。
4.化學藥品應按類存放,特別是化學危險品按其特性單獨存放。
(二)化學試液的管理
1.裝有試液的試劑瓶應放在藥品柜內,放在架上的試劑和溶液要避光、避熱。
2.試液瓶附近勿放置發熱設備如電爐等。
3.試液瓶內液面上的內壁凝聚水珠的,使用前要震搖均勻。
4.每次取用試液后要隨手改好瓶塞,切不可長時間讓瓶口敞開。
5.吸取試液的吸管應預先清洗干凈并晾干。同時取用相同容器盛裝的幾種試液防止瓶塞蓋錯造成交叉污染。
6.已經變質、污染或失效的試液應該隨即倒掉,重新配制。
(三)危險品安全保管
1.實驗用化學危險藥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室或柜內,不得和普通試劑混存或隨意亂放。還要按各自的危險特性,分內存放。
2.化學危險藥品室、柜,必須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懂得各種化學藥品的危險特性,具有一定的防護知識。
3.化學危險品室要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等,專管人員要定期檢查。
4.定期對化學危險品的包裝、標簽、狀態進行認真檢查,并核對庫存量,務使帳物一致。
5. 對實驗中有危險藥品的遺棄廢液、廢渣要及時收集,妥善處理,不得在實驗室存留,更不得隨意倒在下水道。
6.危險試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現問題,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須及時向領導如實報告,不得隱瞞。
(四)化學廢料的處理
1.收集、貯存一般應注意的事項
1)各類廢渣、廢料、廢液以及垃圾要分類收集存放。
能自燃或放出毒氣的化學廢料不能丟盡廢品箱或者廢水管道內。不溶于水的廢棄化學藥品禁止丟盡廢水管道,必須用適當的方法處理成無害物。
碎玻璃和其他有棱角的銳利廢料不能丟進廢紙簍內,要收集與特殊廢品箱內處理。
處理含有絡離子、螯合物之類的廢液時,如果有干擾成份存在,要把含有這些成份的廢液另外收集。
5)要選擇沒有破損及不會被廢液腐蝕的容器進行收集。將所收集的廢液的成份及含量,貼上明顯的標簽,并置于安全的地點保存。特別是毒性大的廢液,尤要十分注意。
6)對硫醇、胺等會發出臭味的廢液和會發生氰、磷化氫等有毒氣體的廢液,以及易燃性大的二硫化碳、乙醚之類廢液,要把它加以適當的處理,防止泄漏,并應盡快進行處理。
7)含有過氧化物、硝化甘油之類爆炸性物質的廢液,要謹慎地操作,并應盡快處理。
8)含有放射性物質的廢棄物,用另外的方法收集,并必須嚴格按照有關的規定,嚴防泄漏,謹慎地進行處理。
2.處理時一般應注意的事項
1)隨著廢液的組成不同,在處理過程中,往往伴隨著產生有毒氣體以及發熱、爆炸等危險。因此,處理前必須充分了解廢液的性質,然后分別加入少量所需添加的藥品。同時,必須邊注意觀察邊進行操作。
2)含有絡離子、螯合物之類物質的廢液,只加入一種消除藥品有時不能把它處理完全。因此,要采取適當的措施,注意防止一部份還未處理的有害物質直接排放出去。
3)對于為了分解氰基而加入次氯酸鈉,以致產生游離氯,以及由于用硫化物沉淀法處理廢液而生成水溶性的硫化物等情況,其處理后的廢水往往有害。因此,必須把它們加以再處理。
4)沾附有有害物質的濾紙、包藥紙、棉紙、廢活性炭及塑料容器等東西,不要丟入垃圾箱內。要分類收集,加以焚燒或其它適當的處理,然后保管好殘渣。
5)處理廢液時,為了節約處理所用的藥品,可將廢鉻酸混合液用于分解有機物,以及將廢酸、廢堿互相中和。要積極考慮廢液的利用。
6)盡量利用無害或易于處理的代用品,代替鉻酸混合液之類會排出有害廢液的藥品。
7)對甲醇、乙醇、丙酮及苯之類用量較大的溶劑,原則上要把它回收利用,而將其殘渣加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