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產品和服務的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線,而產品和服務的質量,不僅取決于產品和服務本身,更是取決于產品和服務賴以產生的工作過程的質量。過去,我們對產品質量的控制,主要依靠質量檢驗員對產品進行檢驗來控制。合格了,投放市場;不合格,返工。
這里有一個產品質量的案例,1985年的某一天,時任青島電冰箱總廠廠長的張瑞敏,他的朋友過來買冰箱,結果挑來挑去,發現很多冰箱都有毛病,對質量不是很滿意,張瑞敏立馬引起警惕,于是派人去庫房檢查,結果把庫房里面的400多臺冰箱一查,發現一共有76臺不合格,就有了張瑞敏怒砸76臺冰箱的故事。員工很心疼,當時有員工建議把這些冰箱便宜賣了,或者內部處理,張瑞敏當時是這樣說的:“ 如果我不砸掉這76臺冰箱,將來也許會有760臺這樣的冰箱流入市場,這對企業的傷害是毀滅性的。”
這個時期,對產品質量的控制就是依靠檢驗員。后來有一些高科技產品,比如,民航飛機、航天飛機、空間站、火星車等,能等到出了問題再去處理嗎?
所以,人們意識到了,我們不能等到產品形成后再去對質量進行控制,工作過程中有許多因素對質量都會產生直接的影響,只要對其進行管理和控制,就可以保證產品的質量。要實現對各要素進行全面、系統的管理和控制,就應對產品質量形成的過程進行分解,這個過程包括了設置必要的組織結構(建立分工協作),培訓所需的人員、配備所需的設備和設施,對工作流程進行設計和優化,如果這些要素都受到控制,就可以減少、消除或預防質量問題的發生,這就是質量管理體系的概念。
RB/T 214-2017就是基于這一邏輯,將對實驗室數據結果質量有影響的要素進行分解,分解為機構、人員、場所環境、設備設施、管理體系5個方面,對這5個方面經大家協商一致、形成共識,并由權威部門發布,就形成了這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