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檢驗檢測活動中出現不符合項是常有的事,不符合項主要有兩個來源:一是來源于評審發現,比如首次評審、擴項評審、復評審、內部審核等;一個是源于日常工作發現,日常工作中不符合工作隨處可見。有些不符合項我們只需采取糾正和控制措施,當經過評價確定不符合工作會再次出現或在其他場所出現時,就需要采取糾正措施,以消除不符合產生的原因。在實際工作中,應注意以下幾個環節:
(1)對不符合項應進一步澄清。不符合項在開具時會經過提煉和概括,較容易出現的錯誤就是沒有搞清楚不符合項的本意,這會誤導原因分析和所設計的糾正措施。實驗室應進一步核實不符合項出現在什么場合、什么地點、哪項工作、哪個要素,真正弄清楚不符合項及不符合條款。
(2)應分析出現不符合的根本原因。在對原因進行分析時,我們是要解決問題的,解決問題就要找到發生不符合的根本原因,沒有分析出根本原因,即使采取了糾正措施,不符合仍然會再次出現。根本原因通常并不明顯,明顯的是直接原因,應分析出所有潛在原因,再確定哪些是導致不符合發生的根本原因。
(3)應對類似情況進行審核或排查。不符合原因分析準,糾正措施的制定和實施就容易很多。但實施糾正措施只是對該不符合項有針對性地進行了糾正,在其他場合有沒有類似的不符合,還需要舉一反三,對同類情況進行審核。經過審核,往往會發現仍有類似的不符合,就需要進一步采取糾正措施。
(4)應驗證采取糾正措施的效果。實施糾正措施的目的是消除產生不符合的根本原因,使不符合不再出現。實施人員應再次確定經過分析是否找到了根本原因,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可消除根本原因,以便驗證該措施的有效性。
當然,采取糾正措施可能會變更檢測流程,甚至需要變更管理體系,這會給管理體系運行帶來新的風險,同樣需要引起實驗室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