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明確組織目標。檢驗檢測機構需要兼顧兩種目標——經營目標和質量目標。經營目標,需清楚公司規劃和愿景(戰略規劃,目標市場)以及競爭戰略(成本領先、差異化或集中戰略)。質量目標,就是管理體系要實現的目標,需確立對組織結構、所需資源、技術運作以及管理體系等要求。組織目標不能只在管理層內心或少數人員清楚,而應該是透明和公開的,應向所有員工解釋,使其理解、認同,并共同為之奮斗。
(2)對工作進行全面梳理。對實現組織目標有關的所有工作進行梳理,包括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技術運作過程、質量管理過程、管理體系要求等,并對工作相關性進行分析,在此基礎上,將工作分解成若干步驟去完成,將特定的、重復性的工作進行歸類和劃分,形成部門化。
(3)確定組織結構的形式。組織結構基本形式分為直線制、職能制、直線職能制、事業部制和矩陣制,每種組織結構都有優缺點,實驗室應結合本機構人員、設備、檢測領域的技術特點以及發展階段和規模,針對各種組織結構形式,分析其對實現自身目標的優劣,確定自身組織結構形式。應盡量發揮優點,采取適當的措施彌補缺點。
(4)對組織結構進行設計。在組織內部建立分工協作機制,需要考慮兩個基本且互相對立的要素:一方面,要把工作拆分成不同的部門,進行部門化管理,實現分工;另一方面,為實現組織的目標,需要將各部門工作協調整合起來,需要整合。分工,包括分配各部門職能和確定各崗位人員職責兩項任務,職能職責兩者都應明確清晰,不能含糊不清。協作,涉及到機構內部職、責、權的分配, 職能職責要清晰、權力授權要合理、相互關系要明確,三者缺一不可。
我們在組織結構設計時,不清楚設計組織結構的目的,忽視了組織結構設計應考慮的基本要素,這也就是有的實驗室看起來有了很好的組織結構,但運行并不順暢的原因。我們希望借此讓機構解決好組織結構這一最基礎的問題,不再受這些問題的困擾,將更多的精力用在快速發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