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CNAS授權簽字人?
經CNAS 認可,可以簽發帶認可標志的報告或證書的人員。(CNAS GL01 4.10)
2、授權簽字人有哪些職責和權利?
一、 在批準授權范圍內簽發檢測報告,對檢測報告有解釋權和建議權;
二、 有權停止不符合要求的檢測工作,扣發有疑問的檢測報告;
三、 對由于報告的錯誤所引發的后果或糾紛承擔連帶的技術和民事責任;
3、什么檢測樣品/項目的檢測結果可以進行不確定度評定?
建立在數值基礎上的測試結果。
4、哪幾種情況下必須進行不確定度的評定?目前檢測技術中心做了幾個不確定度有評定,名稱與編號分別是什么?
客戶需要時;檢測值位于臨界線附近時;對方法進行確認時;標準要求時;認可評審時(部分);能力驗證時(部分)。
5、設備的檢定與校準的區別是什么?
校準和檢定的主要區別如下:
1)校準不具法制性,是企業自愿溯源的行為。檢定具有法制性,是屬法制計量管理范疇的執法行為。
2)校準主要用以確定測量器具的示值誤差。檢定是對測量器具的計量特性和技術要求的全面評定。
3)校準的依據是校準規范、校準方法,可作統一規定也可自行制定。檢定的依據必須是檢定規程。
4)校準不判斷測量器具合格與否,但需要時,可確定測量器具的某一性能是否符合預期的要求。檢定要對所檢的測量器具作出合格與否的結論。
5)校準結果通常是出具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檢定結果合格的出具檢定證書,不合格的出具不合格通知書。
從國際上多數國家看,檢定是屬于法制計量范疇,其對象主要是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而大量的非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為確保其準確可靠,為使其測量結果具有溯源性,一般通過校準進行管理。因而,校準是實現量值統一和準確可靠的重要途徑。實際上,校準一直起著這個作用,只是在我國沒有明確地確定它在量值傳遞及量值溯源中的地位,而一直由政府統一管理,實施單一的量值傳遞體系,僅僅采用檢定作為惟一合法的方式,這已不適應目前經濟和技術發展的需要。此外,根據校準的定義,它可以直觀地理解為是確定示值誤差及其他計量特性的一組操作,所以在實施檢定的計量性能檢查中就包含著校準。了解檢定與校準的區別及其相互關系,為實現量傳體制改革及開放校準市場提供基礎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明細目錄》規定了需要檢定的明細目錄。常用需要檢定的儀器或器具有:尺,砝碼,天平,秤,流量計,壓力表,酸度計,分光光度計等。
6、實驗室間比對的含義是什么?如何進行實驗室比對。
實驗室間比對是指按照預先規定的條件,由兩個或多個實驗室對相同或類似的物品進行測量或檢測的組織、實施和評價。組織人員的選擇-方案的設計-檢測樣品的制備和管理-方法程序的選擇-作業指導書和樣品發放-數據分析和記錄-結果報告-能力評價-保密和道德的考慮。
7、委托單位要求按某標準進行全項檢測,但實驗室認可范圍內的該標準有個別項目不在CNAS認可范圍內,合同評審和出具檢測報告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應該分包給有能力的分包方,即有該分包方有該個別項目的測試能力。合同評審時應該將分包安排以書面形式通知客戶,適當時應得到客戶的準許,最好是書面的同意。
出具檢測報告時應清晰標明分包項目。如果分包方獲得CNAS 認可或獲得與CNAS 簽署多邊或雙邊互認協議的認可機構的認可,從分包方的報告或證書中摘錄信息應得到分包方的同意;如果分包方未獲認可應標明項目不在認可范圍內。(CNAS-R01:2010 5.3.3.7)
8、CNAS認可實驗室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獲準認可的實驗室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1)獲準認可實驗室有權在規定的范圍內宣傳其從事的檢測、校準的技術能力已被認可。
(2)獲準認可實驗室有權在其獲認可范圍內出具的證書或報告以及擬用的廣告、專用信箋、宣傳刊物上使用認可標識。
(3)獲準認可實驗室有權對CNAS 及其工作人員、評審人員的工作提出投訴,并有權對CNAS 針對其作出的與認可有關的決定提出申訴。
(4)獲準認可實驗室有權自愿終止認可資格。
(5)獲準認可實驗室有義務確保其運作和提供的服務持續符合本規則第4 條中規定的認可條件。
(6)獲準認可實驗室有義務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7)獲準認可實驗室有義務為CNAS 安排評審活動提供必要的支持,并為有關人員進入被評審的區域、查閱記錄、見證現場活動和接觸工作人員等方面提供方便,并不得拒絕CNAS 派出的見證評審活動的人員(包括國際同行評審的見證人員)。
(8)獲準認可實驗室必須參加CNAS指定的能力驗證、實驗室比對或測量審核活動。
(9)獲準認可實驗室必須對其出具的證書或報告負責,為客戶保守秘密。
(10)獲準認可實驗室有義務有明確處理客戶投訴程序,如在收到投訴后2個月內不能圓滿解決,有義務將投訴的概要內容和處理經過通知CNAS。
(11)獲準認可實驗室在發生本變更時,有義務及時書面通知CNAS;有義務在認可要求發生變化時按照CNAS 要求進行調整,并在調整完成后通知CNAS。
(12)獲準認可實驗室有義務做到公正誠實,不弄虛作假,不從事任何有損CNAS聲譽的活動。
(13)獲準認可實驗室有義務在其證書、報告或宣傳媒介,如廣告、宣傳資料或其他場合中表明其認可狀態時,符合CNAS 的有關規定。不得利用認可暗示某產品獲得CNAS的認可,或作出CNAS認為會引起誤解的聲明。
(14)獲準認可實驗室有義務在被CNAS 撤銷認可后立即交回認可證書,停止在證書、報告或宣傳材料上使用認可標識,并不得采用任何方式表示其認可資格仍然有效。
(15)獲準認可實驗室有義務按有關規定交納費用。
9、在認可周期內,實驗室哪些變更需報CNAS?
根據《實驗室認可規則》的有關規定,獲準認可實驗室如發生下列變化,應在變更后1個月內以書面形式通知CNAS:
(1)獲準認可實驗室的名稱、地址、法律地位和主要政策發生變化;
(2)獲準認可實驗室的組織機構、高級管理和技術人員、授權簽字人發生變更;
(3)認可范圍內的重要試驗設備、環境、檢測、校準工作范圍及有關項目發生重大改變;
(4)其他可能影響其認可范圍內業務活動和體系運行的變更。
CNAS評定處負責處理獲準認可實驗室的變更事項,包括變更申請的受理、分類、審批、公布。
CNAS 在得到變更通知并核實情況后,視變更性質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進行監督評審或提前進行復評審;
(2)擴大、縮小、暫停或撤銷認可;
(3)對新申請的授權簽字人候選人進行考核;
(4)對變更情況進行登記備案。
10、你所在檢測中心,標準查新的渠道、時間頻次?如何保證檢測標準的現行有效性?
11、授權簽字人的責任
(1)抵制行政干預
承擔相應的民事和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質量手冊對授權簽字人的管理職責應寫入手冊,產品質量法,計量法,民法通則134條
(2)檢測技術的責任:對檢測結果的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12、不確定度的評定(認可準則要求檢測實驗室能對定量的檢測參數進行不確定度),什么情況下,報告中還需要包括不確定度的信息(質量負責人)
(1)當不確定度與檢測和/或校準結果的有效性或應用有關;
(2)客戶有要求;
(3)不確定度影響到對結果符合性的判定時。
13、如何對檢測技術能力進行評審?(技術負責人)
14、報告的審批:采用標準和方法是否通過認可/試驗項目順序/采用CNAS標志是否恰當/更正數據的規則/原始記錄數據修約/計量單位是否準確/人員/設備是否在校準有效狀態/結論是否準確,有沒有作業指導書。/報告的整體質量。
15、如何簽發檢測報告?
通過認證認可,特別是認證的實驗室,報告的審核簽發有嚴格的規定, 報告中要體現編制人、審核人、批準人三級審核過程, 特別是批準人(見準則5.8.2 h條款), 其中批準人需要是經過考核的授權簽字人, 另外,對于含抽樣的檢測報告,不僅需要包含檢測信息外,還需要體現抽樣信息。
16、設備計量標識:綠/紅/黃按JJF1021—1990《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計算認證技術考核規范》第36章節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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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證(綠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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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檢定(包括自檢)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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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不必檢定,經檢查其功能正常者(如計算機,打印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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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無法檢定,經對比或鑒定適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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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用證(黃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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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檢測設備,某些功能已喪失,但檢測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經校準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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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設備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但檢驗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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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級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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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用證(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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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儀器設備損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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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儀器設備經計量檢定不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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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儀器設備性能無法確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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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儀器設備超過檢定周期者。
17、如何持續改進管理體系?
(1)保持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正常有效,持續適用。包括三個方面:確保健全的質量管理組織架構;體系文件的現行有效和適用性;準確定位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2)不斷優化之源配置。包括三個方面:足夠的人員配置和完善的培訓考核機制;配套的儀器設備和動態管理;合理的實驗室設施和環境條件。
(3)利用內部和外部力量,維持和提升檢測能力。每年制定內部和外部質量控制計劃,外部質控如能力驗證,測量審核,實驗室間比對。內部質控如內部人員比對,儀器比對,標樣考核等。
(4)建立長期有效的質量監督機制。制定全面詳細的日常監督方案,并對監督結果進行分析和評價,及時發現薄弱環節,實施有效糾正,改進和預防措施。同時,注重客戶評價。
(5)利用內審、管審和外審,評價管理體系運行的效果。
(6)不斷完善檔案資料的規范化管理。
(7)強化質量意識,人人參與質量管理。
18、化學檢測結果采用全數值比較法還是修約值比較法?
GB/T 8170-2008規定了 “當標準或有關文件中,若對極限數值(包括帶有極限偏差值的數值)無特殊規定時,均應采用全數值比較法。若規定采用修約值比較法,應在標準中加以說明。”
修約值比較法:
將測定值或其計算值進行修約,修約位數應與規定的極限數值數位一致。將修約后的數值與規定的極限數值進行比較,只要超出極限數值規定的范圍(不論超出程度大小)都判定為不符合要求。
全數值比較法:
將測試所得測定值或計算值不經修約處理(或雖經修約處理,但應標明它是經舍、進或未舍未進而得),用該數值與規定的極限數值作比較,只要超出極限數值規定的范圍(不論超出程度大小),都判定為不符合要求。
19、誤差和測量不確定度的區別?
誤差與不確定度是計量學中兩個相互關聯又相互區別的概念。人們提出這兩個概念的目的都是為了尋求如何以實驗和測量所得結果來更恰當、更準確地體現被測量的真實情況。
誤差為測得值與被測量真值之差。即誤差=測得值-真值。
不確定度是被測量值可能出現的范圍。
二者的聯系
誤差與不確定度都是由相同因素造成的:隨機效應和系統效應。
隨機效應是由于未預料到的變化或影響量的隨時間和空間變化所致。它引起了被測量重復觀測值的變化。這種效應的影響不能借助修正進行補償,但可通過增加觀測次數而減小。其期望值為零。
系統效應是由固定不變的或按確定規律變化的因素造成的。但由于人類認識的不足,也不能確切知道其數值,因此也無法完全清除,但通常可以減小。系統效應產生的影響有些是可以識別的,有些是未知的,如果已知影響能定量給出,而且其大小對測量所要求的準確度而言有意義的話,則可采用估計的修正值或修正因子對結果加以修正。
由于隨機效應和系統效應的存在,使得被測量的真值無法確知,每個測量結果也都具有一定的不可靠性,導致誤差和不確定度的產生。
二者區別
a. 誤差是相對被測量真值而言的,它是測量結果與真值之差,由于真值的不可知性,實際上誤差也只能是個理想概念,不可能得到它的準確值。
不確定度以測量結果本身為研究對象,其含義不是“與真值之差”或“誤差限”、“極限誤差”,而是表示由于隨機影響和系統影響的存在而對測量結果不能肯定的程度,表征被測量值可能出現的范圍。它是以測量結果為中心,以標準差或其倍數,或某置信區間半寬度確定的被測量的取值范圍。確保真值以一定概率落于其中。因而,它是測量結果的一個量化屬性。
b. 誤差和不確定度的分類方法截然不同。
誤差根據其性質可分為兩類:隨機誤差和系統誤差。
隨機誤差:測量結果與重復性條件下對同一量進行無限多次測量所得結果的平均值之差。隨機誤差大抵是由于隨機影響造成的。注意,觀察列的平均值的實驗標準差并不是平均值的隨機誤差,而恰恰是隨機影響引起的平均值的不確定度,這些效應產生的平均值的隨機誤差不可能準確知道。
系統誤差:在重復性條件下,對同一被測量進行無限多次測量所得結果的平均值與被測量真值之差。系統誤差是由已知系統影響和未知系統影響產生的,通過對已知系統影響的修正可以減小,但不可能為零。同時,修正值或修正因子的不完善,也會導致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但不是由于系統影響補償不理想而產生的誤差。
不確定度按照分量的評定方法分為 A 類B 類,但并非“隨機”和“系統”的代用詞。用A 類或B 類評定方法均可得到已知系統影響修正值的不確定度,隨機影響的不確定度計算也是如此。兩種評定方法均基于概率分布,得到的分量在本質上不存在差異。實際應用中,無須將它們與隨機或系統對應起來。
c. 誤差取一個符號,非正即負。不確定度恒為正值。當由方差得出時,取其正平方根。
d. 不確定度是由隨機影響和對系統影響結果的不完善修正產生的。在計算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時,不會考慮到未被認識的系統影響,但這種影響會導致誤差的出現。因此,即使計算出來的不確定度很小,仍不能保證測量結果的誤差很小。或者說,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未必是測量結果接近被測量值的指示值,它僅為與目前可用的知識相符的最佳值接近程度的近似性估計。不確定度不能用于測量結果和真值之間的差異顯示,但可用于測量結果之間的比較。不確定度越小,則測量結果質量越高。
在測量中若沒有忽略任何明顯的系統影響時,才能認為測量結果即為被測值的可靠估計值,其合成標準不確定度即為可能誤差的可靠量度。
20、準確度與不確定度的區別:
測量準確度(Accuracy of measurement)表示測量結果與被測量真值之間的一致程度。由于真值的不可知,它也只能是個定性概念而絕不能把它定量地表達為一個量值。但可以說準確度高或低。
不確定度則是被測量值分散性的一個量度,它不僅包括系統影響也包括隨機影響,以一個定量的數據確定了被測量的取值范圍,即所有量值可能出現的范圍。它是以測量結果為中心,而并非是相對真值而言。因此是個可以量化的屬性。
對于測量儀器來說,要表達其準確度,只能用等別或級別,如準確度為0.1級,準確度為3等。而決不能有諸如準確度為±10mA,相對準確度為±2×10P-5等類表達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