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驗室應編制有關對實驗室儀器設備進行期間核查的程序文件,內容至少要包括期間核查的職責分工,如何確定需要實施期間核查的儀器設備;核查工作流程;核查結果的處理;出現核查結果異常或發現有失控趨勢時的處理程序等。2、針對每一臺或類檢測儀器設備應編制相應的期間核查操作規程,內容至少包括:使用的核查標準;核查參數;具體的核查操作步驟、 測量點、測量次數;核查記錄的要求;核查的時間間隔要求;核查數據的分析判定原則;發現問題時應采取的措施以及核查時的其他要求等。3、每年應根據識別出的需進行期間核查的儀器設備,制定年度期間核查計劃,并由專人負責監督實施。年度期間核查計劃的內容應包括核查設備名稱、核查參數、核查時間要求、實施核查人員、核查方式等。4、核查時的注意事項:因為要了解儀器的變化情況,核查時必須注意保持所有實驗條件的復現,應排除其他因素的影響?如人員、環境等,同時重復測量次數應充分,才能夠保證數據變化只反映儀器狀態的變化。5、及時做好儀器設備期間核查記錄的歸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