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法驗證記錄內容
a)方法名稱和標準編號;
b) 適用范圍;
c) 被檢測樣品類型的描述;
d) 使用的設備設施,包括方法性能要求;
e) 所需的標準物質(如需要);
f) 要求的環境條件和所需的穩定周期(如需要);
g) 方法細則的描述(如需要);
h) 驗證的方法性能或量和范圍;
i) 測量不確定度或評定測量不確定度的程序(如需要);
j) 需記錄的數據以及結果的分析和表達方法;
k) 核查的結果。
二、方法驗證報告內容
驗證報告的結論應明確實驗室是否有能力依據標準方法進行實驗。
驗證報告的內容應至少包括:
a)要求的說明;
b)資源需求核查過程和結論;
c)方法性能的確定過程和結論;
d)試驗結果;
e)驗證結論(詳述是否滿足要求);
f)審核人和批準人的識別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