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質檢總局組織系統內相關專業的部分國家級專家深入我區質監技術機構開展學術講座等活動,通過此次學習培訓,使我們進一步認識到在實驗室認可評審中,減少不符合項的發生其實就是把平時一些工作細節做好。以下是食品檢測實驗室認可評審中需要關注的問題:
1、實驗室技術管理者中至少包括一名在申請認可或已獲認可的化學檢測范圍內具有豐富知識和經驗的成員,并具有化學專業或與所從事檢測專業范圍密切相關的本科以上學歷和五年以上化學檢測的工作經歷。并且實驗室應保留其相關能力、教育和專業資格、培訓、技能和經驗的記錄。
2、實驗室應該對非標準方法、實驗室設計(制定)的方法、超出其預定范圍使用的標準方法等進行確認,以證實該方法適合于預期的用途,即考慮由該方法得到的數據的范圍和準確性(如結果的不確定度、檢出限、方法的選擇性)能與客戶需求緊密相關。
3、當檢測標準發生變更涉及到檢測方法原理、儀器設施、操作方法時,應該通過技術驗證重新證明正確運用新標準的能力,同時規定了查新標準方法的時間。
4、典型的檢測報告應能覆蓋申請認可的范圍,特別是能代表擴項產品的檢測能力。
5、組織機構框圖要與實驗室的實際情況一致,與體系文件中涉及到的部門、崗位要素吻合。
6、實驗室應有與檢測范圍相適應并便于使用的安全防護裝備及設施,如個人防護裝備、煙霧報警器、滅火器。
7、實驗室應有安全處理、處置有毒有害物質和廢棄物的措施及程序,并保存相關處理、處置記錄。
8、只要資源允許,內審時審核人員要獨立于被審核活動,可聘請外部受過培訓、具備資格并有經驗的人員來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