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0日,國務院公布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將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食品監管“九龍治水”的局面將終結。方案提出,將食品安全辦的職責、食品藥品監管局的職責、質檢總局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工商總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此前國內共有4個地區開展了食品安全監管改革試點。廣東的深圳和順德搞大部制改革,建市場局,被稱為“南派”。陜西渭南和天津濱海新區搞職能整合,建食藥監局,被稱為“北派”。最終的“大部制”改革方案,在監管銜接和內部職能設置等方面充分吸取了渭南改革的經驗和教訓。
2013年3月22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正式掛牌。
|
更多..相關報道
|
更多..觀點•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