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定量包裝商品的定義,定量包裝商品特指以質量、體積和長度標注的三大類,并在一定量限范圍內的預包裝商品。在《規則》中分別給出了這三類商品的檢驗方法,檢驗時我們可按照《規則》的要求,并結合商品的物理特性選擇恰當的方法進行檢驗。本講座由于篇幅的限制,不能按照《規則》逐條逐款向大家講解檢驗方法和步驟,只是對三大類商品計量檢驗方法的原理、特點,檢驗實施的關鍵點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問題,向大家作一介紹。
一、以質量標注凈含量商品的計量檢驗
以質量標注的定量包裝商品,雖然因包裝和物理形態不同,有其不同的檢驗方法,但它們的凈含量計量檢驗一般都使用稱重法進行稱量,即:凈含量=總重-皮重。
1.一般商品的凈含量計量檢驗
(1) 適用范圍 :一般商品是相對冷凍商品和固液兩相商品而言的,這種商品以質量標注凈含量,占商品總量的大多數,如我們生活中常見的各類食品、大部分洗滌用品和化妝品及化工建材等一般性商品均以質量進行標注。因此這類商品的計量檢驗量大面廣,且方法較簡單方便,故此我們應首先準確掌握本檢驗方法。
(2)檢驗實施的關鍵點:為保證檢驗的準確性,檢驗時應重點把握實施的關鍵點,確保檢驗的關鍵環節準確無誤。什么是檢驗實施的關鍵點?關鍵點就是對檢驗準確性起決定作用的影響因素和檢驗環等。關鍵點達不到檢驗要求,將會造成整個檢驗的失準。商品在計量檢驗過程的關鍵點會因檢驗方法和其物理特征(大小形狀、固態液態等)的不同而不同。關鍵點,可以是檢驗步驟的操作,可以是計量器具的準確度,也可以是檢驗環境等不同的因素和環節。對此,我們檢驗時應特別注意根據影響檢驗誤差的主要因素來分析每種方法的檢驗關鍵點,確保檢驗的準確性。
在定量包裝商品宣貫教材中,幫助分析了每種方法的檢驗關鍵點,我們在檢驗時可參考。當然其它影響因素也不可忽視。
本檢驗方法的關鍵點是:第一,商品的皮重測量應保證準確。因為一般商品的皮重較商品凈含量輕得多,如:塑料包裝、紙包裝等商品,測量時如果以稱總重衡器直接稱量皮重難以保證皮重準確性,所以應選擇比稱總重衡器準確度高的衡器(一般應高10倍以上)進行稱量。當然,我們在稱平均皮重時,如果將多件皮同時一次放入衡器稱總量,然后計算平均皮重,其結果將會更準確。第二、測量皮重時應注意將包裝物上的殘留物(包括商品內容物、水分等)除凈、擦干。除凈程度以肉眼看不見殘留物為準,且應避免包裝物本身重量的減輕。
注意:稱皮重時商品中的內裝物和附帶品等,應視為皮的一部分進行稱重;檢驗時應嚴格按步驟進行,不可隨意剝去包裝皮,直接測量商品的內容物。
2.冷凍商品的凈含量計量檢驗
(1)適用范圍:冷凍商品是指應在低于0℃以下生產貯存的凝固商品。檢驗過程中,必須注意冷凍商品的界定。有些商品可能在0℃以下貯存,如:白酒,但它不凝固仍為液體,因此不能視為冷凍商品。
冷凍商品,根據冷凍時是否加水,可分為干凍和水凍兩種。
①干凍商品——不加水直接冷凍。如:凍餃子、凍包子等,這些商品的檢驗不需解凍,檢驗方法和一般商品相同。
②水凍商品——加水后冷凍。加水目的為保鮮或存放,如:冰凍蝦、冰凍魚等,這類商品同干凍商品檢驗大體相同,只是在稱重前增加一個解凍步驟。解凍時物體內部合理的含水量不在解凍之列。
(2)檢驗實施的關鍵點:干凍商品,檢驗的關鍵點和一般商品相同。水凍商品檢驗的關鍵點包括:稱重計量器具的準確度應滿足要求;解凍、控水程度應符合要求。
3.固液兩相商品的凈含量計量檢驗
固、液兩相商品多為罐頭食品,其特點是既有固液兩相的總凈含量,又有固形物的凈含量。這就要求測量兩個凈含量值,即總凈含量和固形物凈含量。因此,在檢驗時,要進行固、液兩相分離。商品固液兩相的分離程度是否符合要求,就自然成為我們檢驗的關鍵點。
在對這種商品檢驗時(多為食品),根據其液體(或湯汁)在常溫下是否凝固,可分為常溫分離固液相檢驗和加熱分離固液相檢驗。
(1)常溫分離固、液相商品的檢驗:這類商品在常溫下即可分離固、液相,因此在檢驗時要注意固、液的分離程度,嚴格按《規則》分離。
(2)加熱分離固、液兩相商品的檢驗:這類檢驗多為肉罐制品,因其常溫下湯汁和油脂是凝固的,所以必須經過加熱后分離固、液相。要注意的是,分離出的液體一般包括湯汁和油脂,油脂應按固形物處理,分離后將油脂的含量一并加到固形物中,得到固形物的凈含量。
固、液兩相商品的檢驗,在對其檢驗結果判定時有兩種凈含量的結果,只要其中一種凈含量不符合規定,就可判定該商品凈含量不合格。但多數商品判定重點應放在固形物是否符合規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