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綠色食品,吃得就是安全健康,但消費者往往會忽視其包裝對食品造成的危害。記者昨天從杭州市質監局獲悉,為提高綠色食品的安全性,國家新的《綠色食品包裝通用準則》將于近日正式出臺,《準則》對綠色食品包裝材料、標簽等內容做出了新的規定,包括包裝表面不得涂蠟上油,油墨或貼標簽的黏著劑應無毒,且不能直接接觸食品等。
目前市場上不少綠色食品所用的塑料袋、塑料托盤,其材料是聚氯乙烯,不但對人體有毒,且使用后很可能對環境產生污染。《準則》對食品包裝使用紙類包裝、金屬類包裝、塑料制品、外包裝等提出了具體規定。如要求包裝表面不得涂蠟、上油;不允許涂塑料等防潮材料;紙箱上的標記必須用水溶性油墨,不允許用油溶性油墨。金屬類包裝、玻璃制品不應使用對人體和環境造成危害的密封材料和內涂料;塑料制品不得使用發泡聚苯乙烯、聚氨酯等產品;外包裝應有明示材料使用說明及重復使用、回收利用說明及綠色食品標志,印刷外包裝的油墨或貼標簽的黏著劑應無毒,且不應直接接觸食品。
同時,《準則》還對綠色食品貯存運輸做出了規定,貯存環境必須潔凈衛生,可降解食品包裝與非降解食品包裝應分開貯存與運輸,不得與農藥、化肥及其他化學制品等一起運輸。
另外,國家新的食品包裝材料的強制性認證標準預計在年內正式執行,企業從原材料采購到生產工藝,再到產品使用過程中人體的安全,包括使用完的廢棄物對環境的安全都有嚴格的規定,只要一個方面達不到要求就不允許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