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理選用飼料添加劑按用途可分為營養添加劑(氨基酸、礦物質和維生素等)、保健助長添加劑(抗生素、激素、酶、藥物等)、飼料保存添加劑(抗氧化劑、防霉劑等)和食欲增進和品質改良添加劑(味精、香料、葉黃素等)。各類飼料添加劑各有用途,如促生長添加劑適用于幼齡畜禽,藥物添加劑用于所處衛生條件較差的畜禽。應根據飼養目的、飼養條件以及畜禽營養狀況、生理狀態、年齡、體重等情況,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選用,切不可濫用。
二、正確使用要嚴格按照各類添加劑的使用說明,對適用對象、劑量和注意事項等嚴格控制。添加劑只可混于干粉料中短時間存放,不能混于加水貯存料或發酵飼料中,更不能和飼料一起加熱煮沸。使用時要與飼料混勻。
三、隨購隨用飼料添加劑不宜長期保存(保存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尤其是維生素制劑,其穩定性較差,應隨購隨用,不可積壓。
四、交替使用抗生素添加劑要交替使用,防止病原微生物產生耐藥性,影響使用效果。
五、防止混用礦物質添加劑不能和維生素添加劑配在一起使用,以免礦物質促進維生素氧化,加速破壞維生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