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環境衛生要求
1.1 洗衣房應保持清潔、整齊。所用設備器具無生銹、破損現象。
1.2 洗衣房內不得使用竹、木制品器具。
1.3 洗衣房需配備相應的防蠅防蟲設施,如防蠅簾、紗網等。防蠅設施應清潔衛生、無破損。
1.4 洗衣房內燈具需安裝防爆裝置。
1.5 洗衣房內不得放置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1.6 洗衣房內不得種植花草等植物。
02、人員衛生要求
2.1 洗衣房人員須進行健康查體,取得健康證方可上崗。工作中如出現嘔吐、腹瀉、發燒等癥狀需及時匯報,根據情況安排其休息。
2.2 洗衣房人員應保持個人衛生,勤洗澡、勤剪指甲。工作中不得化妝、不得涂指甲油、不得佩戴手表手飾。
03、工作制度
3.1 領用物品與每日使用物品分別建賬,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縫紉用針由專人管理做到賬物相符。
3.2 化學藥品專柜、專人、加鎖管理,嚴格控制每日使用量并做好相應記錄。
3.3 收回的待洗衣物要及時分類清洗、干燥。凡發現破損衣物應修補后再發放,洗后衣物及時發放,做好供應工作。
3.4 堅持收發衣物當面清點,防止漏發錯發。
3.5 需要分類洗滌的衣服要分類洗滌,防止交叉污染。
3.6 清洗后的衣物及盛放衣物的器具不得落地放置,衣物若不慎落地需重新清洗。
3.7 嚴格執行所用設備的操作規程,不準超負荷運轉或空轉。機器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相關人員進行維修,防止發生意外傷害事件。
3.8 工作中嚴格執行報廢手續,以廢領新,衣物報廢應辦理證明,領導批準后方可執行。
3.9 工作中應注意節約,節約用水、用電、用料。
3.10 不準洗滌、修補、制作個人衣物。
3.11 工作時間不得吃零食、不得亂丟雜物。
來源:食品伙伴網食品研發創新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