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措施不當 疫苗不合格,保存不恰當,使用操作不規范,免疫程序不合理,都會嚴重影響免疫效果。
應對措施:使用合格的疫苗,注意恰當保存,規范使用方法;不要照搬書本上的程序,要根據本地、本場疫情實際,選擇合理的免疫程序。一般情況下,無豬瘟疫情的地區,子豬60日齡時,使用豬瘟兔化弱毒凍干苗免疫接種1次,維持至出欄;在豬瘟病情少、污染程度低的地區,子豬以免疫2次為宜,即21~25日齡首免,60~65日齡2免,1年內不再重復注射;豬瘟病毒感染嚴重的地區,應對子豬進行超前免疫。
預防用藥錯誤 抗菌素中的卡那霉素、磺胺類藥物等,對肌體B淋巴細胞的增殖有一定的抑制作用,能影響病毒疫苗的免疫效果,在免疫注射前,錯誤地使用這些藥物或含有這些藥物的飼料添加劑,會導致肌體白細胞減少,從而影響肌體的免疫應答。
應對措施:免疫接種前后各10天內,不得使用卡那霉素、磺胺類藥物或含有這些藥物的飼料添加劑。
豬群來源混雜 有些豬場的豬群來源于不同的地區,子豬日齡不同,是否免疫以及免疫的效果都難以確定,如果混有帶毒的病豬,混群后即會發生感染。
應對措施:規模化養豬場應實行全進全出的管理制度,堅持自繁自養;新建豬場確需從外地引進子豬時,一定要跟豬源地獸醫部門取得聯系,選取經過豬瘟疫苗免疫的子豬,引進后要留出1~2周的隔離觀察期,發現可疑子豬,及時采取措施。
垂直感染危害 豬瘟病毒可以通過胎盤垂直感染,導致流產、死胎、畸形胎及產后數日的弱子豬死亡,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應對措施:種豬每年應加強免疫1次。為了克服母源抗體的干擾,斷奶子豬可注射3~4頭份豬瘟疫苗。在豬瘟常發地區,可用超前免疫的辦法保護子豬,即在子豬出生后哺乳前,注射1頭份豬瘟疫苗,注射后2~3小時再行哺乳,60~65日齡時再接種1次。
臨床診斷困難 使用疫苗免疫后,豬瘟的發生率雖然明顯降低,但仍然有豬感染豬瘟,只不過癥狀趨于溫和,呈現非典型性或溫和型。同時,牛病毒性腹瀉病毒與豬瘟病毒密切相關,兩者有共同的抗原,牛病毒性腹瀉病毒也可導致豬死產和新生子豬死亡,小豬的臨診特征和大體病變與感染慢性豬瘟相似。因此,臨床上出現非典型病例時,很難確診。
應對措施:注意搞好豬群豬瘟抗體水平檢測,及時補注豬瘟疫苗。規模化豬場對疑似發病豬要做好豬瘟兔體交互免疫等實驗診斷,以便于準確判斷是否感染豬瘟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