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雛到2周齡,終日照明,這期間光照強一些,給10~20個勒克斯,便于采食、飲水。一般可以采用每30平方米配置一個60瓦燈泡,或每20平方米配置一個40瓦燈泡。這期間要把雛雞用的給飼、給水器完全換成育成肉雞用的給飼、給水器,當它適應以后,要變為較暗的照明,給1~2個勒克斯就可以了。育成肉雞舍如光線過亮,會抑制肉雞發育,光線暗些可以使雞群安靜,減少活動量,降低能量消耗,有利于快速增重育肥。因此,育成肉雞舍得亮度,夠工作人員進行操作即可(無窗雞舍)。
但是,2周齡終日照明也有缺點,即一旦發生停電,突然變暗,雞會發生驚恐、集堆,以致壓死壓傷。所以,現在普遍采用從最初開始就采用23小時照明,1小時黑暗的光照制度,讓雞具有對黑暗的適應能力,防止停電時發生事故,一般都認為這種光線管理效果好。
在開放雞舍,也有必要夜間照明,給予20勒克斯左右的亮度。同時,也有必要從開食就訓練其夜間關燈1小時,使之適應變暗的環境。
有些雞場(戶)采用調光器,能簡單地自由調節光線的亮度,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