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照是蛋雞生產中的重要因素。在蛋雞的各個生育階段,只有給予適宜的光照強度和光照時間,才能使雞群健康地生長發育,適時開產,高產穩產,從而提高養殖效益。但目前養殖戶在光照管理方面還存在許多問題。
一、育雛期
有些養殖戶在育雛的前2-3周就將每天的光照時間降到8小時。雛雞采食量小,抗應激能力差,育雛期免疫用藥次數多,反復產生應激,這對雛雞生長本來就不利,如果此時光照時間過短,雞群采食時間相應縮短,雞體重將會嚴重不足,弱小雞增多,死亡率提高。還有些養殖戶育雛期長期給予20小時以上光照,甚至到60天以后還給予14-16小時的光照。這樣雖然雞群采食時間長,采食量增大,但雞群長期處于疲勞狀態,得不到充分休息,也將影響雛雞的生長發育,進而引起啄羽、啄肛、體質減弱、死亡率升高。
光照標準:育雛期前3天采取每天23小時光照,以后根據雛雞體重和體質狀況,靈活掌握遞減光照時間。正常情況下,每周減3小時,直至過渡到自然光照或育成期的固定光照。雞群體重較小、體質較弱時,可延緩減光的速度。光照強度一般是:第一周用40瓦燈泡(間距3米,距地面2米高),前3天也可用60-100瓦燈泡。第二周以后可用25瓦燈泡,光強一般每平米3勒克斯。光照不可太強,以免引起啄癖。
二、育成期
一是整個育成期一直采用自然光照,這樣勢必造成以下不良后果:如果此時自然光照逐漸延長,會引起雞群性成熟的提前,而體重并未達到開產時的標準,提前產蛋,蛋重輕,產小蛋的時間長,從而使利潤下降。如果此時自然光照逐漸縮短,將會導致雞群體成熟提前到來,開產推遲、飼料浪費、成本上升,同樣使利潤下降。二是有些養殖戶擔心雞達不到上籠體重,育成期光照時間比標準時間長2-3小時,甚至是16小時,這樣勢必縮短了開產前后光照刺激的時間余地。事實證明短時間的光照刺激比不上長時間光照刺激的產蛋效果,甚至推遲開產,高峰期維持時間短,總產蛋量降低。
光照標準:育成期光照時間必須固定,不能隨意延長或縮短。冬末春初育成,自然光照時間逐漸延長,育成期固定光照時間要以18周齡的自然光照時間為準。夏末到秋冬育成,自然光照逐漸縮短,這時的育成期光照以第七周時的自然光照時間為固定光照時間。夏季外界光照強度太強,應對窗戶進行遮擋,避免陽光直射雞體,引起啄癖和影響生長發育。冬季應防止光強度太弱,保證1-3勒克斯的光照強度是較為理想的。補光時一般采用25瓦燈泡,燈泡間距3米,距地面2米即可。
三、產蛋期
產蛋期要求光照時間固定不變,光照強度不能減弱。主要是在產蛋前光照刺激時容易出現問題。有的養殖戶在雞產蛋前一次加光2-3小時,分2-3次就將每天光照時間加到16小時。蛋雞對光照刺激比較敏感,如果刺激過度,會造成性成熟較早的雞只卵泡發育異常,雙黃蛋過多,脫肛難產雞只增多,另一部分發育晚的雞只將減少光刺激的機會,卵泡發育受到抑制,會推遲開產,甚至終生不產。
光照標準:正常情況下,雞群在18周齡開始進行產蛋前的光照刺激,光照刺激持續到產蛋高峰效果最好,即每天增加1小時光照,或增加至每天最少13小時光照,然后每周增加15分鐘或每周增加30分鐘光照,直至光照時間達到16小時,以后一直保持光照時間固定不變。光照強度以5勒克斯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