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及早投藥,忌亡羊補牢。家禽飼養者每天要對家禽的食欲、飲水、精神狀態、糞便等進行認真觀察,及時掌握禽群的健康情況。一旦發現群體不正常,應及早投藥治療。有的飼養戶由于疏于日常管理,未能及時發現禽群病情,導致禽只死亡率高,損失加大。
宜選高敏藥, 忌藥物濫用。高敏藥物可縮短療程, 減少藥物投入,降低死亡率。有條件的養殖場或飼養大戶最好在應用前進行藥敏試驗。切忌盲目投藥,不考慮與其它藥物的協同或拮抗作用。
宜聯合用藥, 忌藥物拮抗。多數禽病并非單獨發生, 并發或繼發感染的現象經常存在。因此,在治療中, 應綜合各種病因聯合用藥,以提高治療效果。如雞球蟲病常并發傳染性囊病,可另投加其它抗菌抗病毒藥物; 小鵝瘟常與禽里默氏桿菌病同期發生,可適當加入利福平、氟苯尼考等抗菌藥物。另外,同一疾病的治療, 也應藥物聯用,但應避免藥物的拮抗或副作用。如氨基糖苷類藥聯合使用,會增加腎臟毒性,與頭孢菌素類聯合使用也有同樣的情況;維生素C可使堿性藥物藥效降低等。
宜對癥治療, 忌標本偏頗。一些暴發性疾病的潛伏期很短(短者僅幾小時),投入的藥物尚未吸收,禽只已死亡。所以,應當掌握一些對癥用藥技巧,以達到更佳的治療效果。一般來說,有發熱(高熱) 癥狀的, 宜加入氨基比林等解熱鎮痛藥物;有較嚴重呼吸道癥狀的, 宜添加溴乙新麻黃素等。
宜療程完整,忌半途而廢。一般情況下,每種禽病均有其潛伏期、發病過程及死亡規律,藥物對其作用也有其療程。見好就收的給藥方式只能殺滅部分病原體或抑制病原體的活性,待藥物作用時間一過,病原體活性恢復,經繁殖后可使禽只繼發疾病,而且還可能使病原體產生耐藥性。某些細菌性疾病(大腸桿菌病、禽里默氏桿菌病) 在同一禽群中反復發生,越來越難治愈,與其療程不完整有很大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