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季節。4~9月份一般是魚類生長旺季,也是魚類病害高發期,我們一方面要想方設法提高魚類的生長速度,另一方面也要搞好魚病防治工作,提高養魚成活率。因此,4~9月份要求每月用藥一次。
二、分時間。應在晴天上午9:00~10:00或下午16:00~17:00用藥,避開中午陽光直射時間。但陰天最好在中午12:00~13:00時用藥。
三、看病因。要根據魚病發生的周期性來分析判斷病因,對癥用藥。如隨意用藥不僅會延誤治療時間,還會加重水體污染,使病情惡化。
四、分病情。病情較輕或預防用藥,可用劑量的下限;病情較重的魚,往往已失去攝食能力,則口服方法難以治療。幾種魚病并發時,應先對其中比較嚴重的一種病使用藥物。
五、看水質。藥物殺滅病原體的效果,常受各種因素影響,一般池水中有機物越多,水溫越低,pH值越高,藥物毒性就越小,安全濃度也就越大。反之,有機物越少,水溫越高,pH值越低,則毒性就越大,安全濃度也就越小。
六、分魚類。青、鯉、鯽魚習慣棲息在水的底層,投喂藥餌時,應用沉性藥餌定點投喂,可以避免其它魚爭食藥餌,能減少用藥量;鰱、鳙魚因是用鰓濾食,宜用稀面糊漿配成藥漿,少量多次潑灑在水面上,可以提高投藥效果。
七、看藥物。魚類藥物的來源很廣,可分為天然藥物和人工合成藥物。前者如植物性大蒜、大黃等;無機鹽藥物碘、氯等等。后者有人工合成磺胺類、高錳酸鉀、漂白粉、敵百蟲等。對藥物的主要性能要了解,質量要保證。如漂白粉容易受潮分解,使用時要測定其有效氯含量后再進行配藥。硫酸銅溶解時水溫不要超過60℃。硫酸亞鐵應是透明的淡綠色晶狀體,易潮解生成黃棕色硫酸鐵,失去藥用價值。少數養魚者,將過期的魚藥加倍使用,想達到治療目的,殊不知過期魚藥有效成分多已分解,而有毒物質明顯增加,往往造成大量魚苗、魚種中毒死亡。
八、分劑量。魚病防治藥物用量過小,不能發揮消滅病原體的作用;用量過大,又可致使魚類中毒死亡。因此,必須嚴格掌握藥物的用量。混水給藥,將水劑或粉劑按整個用藥水體積,以mg/L或1×10-6表示,即為百萬分率比例,如1m3水體含藥量為1mg/L。
具體做法上,先將藥物溶解于少量水中,使其均勻溶解后不斷加入池水稀釋,全池潑灑,混餌給藥,將藥物均勻混入餌料中,或制成顆粒餌料投喂。混合給藥時應注意:
一是藥物混合要均勻。做法上,先取等量藥物和餌料進行等比量混合,混合后再用混合的量取同等餌料作第二次混合,如此多次,直至全部餌料混合完為止,達到藥量均勻分布。
二是藥物餌料中添加劑搭配要合理。如長期應用磺胺類藥物,應補給維生素B1和K;應用氨丙林時則減少維生素B1等等。
九、看療效。用藥后24h內,要隨時注意魚群動態,發現異常應立加注新水搶救;若在4~6d內死魚數量仍保持甚至超過治療前的水平,說明無療效,要分析原因,繼續治療。
十、分用法。潑灑法應從上風處逐步向下風處進行,目的是使池塘中的藥物濃度均勻和防止人意外地中毒。潑灑藥物不能同時投喂餌料,最好先喂食,以免影響魚類攝食。魚在浮頭或浮頭剛結束時,不應全池潑灑施藥,否則會引起魚的大批死亡。內服法要針對各種魚的生活習性,選用有較強粘性的浮性餌料或沉性餌料混拌藥物防治魚病。浮性餌料可用米糠、麩皮拌藥;沉性餌料可用菜餅粉或豆餅粉拌藥。多次使用的藥液要在每次浸洗后添加一些藥物,以保證有效濃度,浸洗后的藥液不能倒入魚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