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竹冬筍是春筍的前身,由于處在筍期的幼齡階段,肉質鮮嫩,營養豐富,被人們當作桌上佳肴。在山區,人們歷來把冬筍作為重要商品來生產。為此,采挖時一定要采用正確的方式。
一是限定時間。即限制在“冬至”前或“立冬”前采挖1-2次。
二是指定范圍。只挖竹林地內部筍,不挖林緣筍和林中空地邊緣筍。有目的保護、誘導林緣筍和空膛筍,創造良好的生長條件,使之早日成林。
三是及時覆土。挖取冬筍正值嚴寒冬季,鞭根暴露地表,易受凍害,下雨后溝穴易積水,引起爛鞭,取土后應立即覆土埋根,并適當施用有機肥,提高春筍的上林成竹率。
四是改變方式。即改刨鞭挖為定穴挖,選擇枝繁葉茂、竹葉濃綠但帶有少量黃葉的竹株作為找筍的對象,立竹最下一盤竹枝伸展的方向與竹鞭的走向大至平行,再沿此方向觀察地面,如見地表有土塊微微隆起、松動、開裂的地方,用腳輕踩有松軟感則可能有筍。此外,晴天的上午在已全墾或全鏟過的林地上,發現有小小圓圈內呈暗黑色濕潤狀況的地方,多半能找到筍。挖筍時不要傷害竹鞭、鞭根和鞭芽。
五是確定對象。只挖大筍,不挖小筍、小年筍和疏林筍,留育春筍養竹上林。改變過去“大年養竹、小年挖筍”的習慣。留筍養竹,通過幾個小年的留養,即可把大小年竹山改變成為花年竹山,即每年出筍、長竹的數量和質量基本相同。注意,凡筍竹兩用楠竹林立竹密度每畝在133株以下,即株行距超過2.24米的稀疏竹林應不挖冬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