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識別。識別作物發生肥害的特征,主要有如下幾種。
1、脫水:施化肥過量,或土壤過旱,施肥后引起土壤局部濃度過高,導致作物失水并呈萎蔫狀態。
2、灼傷:烈日高溫下,施用揮發性強的化肥(如碳銨等),造成作物的葉片或幼嫩組織被灼傷(燒苗)。
3、中毒:尿素中“縮二脲”成分超過20%,或過磷酸鈣中的游離酸含量高于5%,施入土壤后引起作物的根系中毒腐爛;施用較大量未經腐熟的有機肥,因其分解發熱并釋放甲烷等有害氣體,造成對作物種子或根系的毒害。
二、預防
⑴選施標準化肥。⑵追肥適量。碳銨每次每畝不宜超過25公斤,并注意深施,施后覆土或中耕;尿素每次畝施量控制在10公斤以下;施用葉面肥時,各種微量元素的適宜濃度,一般在0.01-0.1%之間,大量元素(如氮等)在0.3-1.5%之間,應嚴格按規定濃度適時適量噴施。⑶種肥隔離。旱作物播種時,宜先將肥料施下并混入土層中,避免與種子直接接觸。⑷合理供水。旱地土壤過于干旱時,宜先適度灌水后再行施肥,或將肥料對水澆施;水田施用揮發性強的化肥時,宜保持田間適當的淺水層,施后隨即進行中耕耘田。⑸化肥勻施。撒施化肥時,注意均勻,必要時,可混合適量泥粉或細沙等一起撒施。⑹適時施肥。一般宜掌握在日出露水干后,或午后施肥,切忌在烈日當空中進行。此外,必須堅持施用經漚制的有機肥,在追施化肥過程中,注意將未施的化肥置放于下風處,防止其揮發出的氣體被風吹向作物,以免造成傷害。
若不慎使作物發生前述肥害時,則宜迅速采取適度灌、排水,或摘除受害部位等相應措施,以控制其發展,并促進生長恢復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