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農作物病蟲害,應堅持“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方針,除了積極運用各種有效的非化學(如生物)防治手段之外,還要重視化學防治,尤其在使用化學農藥時,要嚴格遵循化學農藥使用的注意事項,切實掌握有關原則,以達到科學、安全、有效的目的。
一、選擇使用方法的原則 農藥的使用方法通常有噴霧法、拌種法、熏蒸(熏煙)法、噴粉法、浸種(浸苗)法、毒餌法、毒土法、土壤處理法、涂抹法等等,應根據防治的對象及其所處環境、危害部位的不同而選擇不同的使用方法。如防治地下害蟲或危害地面作物基部的害蟲及鼠類,應選擇毒餌法防治種子或幼苗所帶的病菌,可用浸種浸苗法防治溫室、塑料大棚等密閉環境中生長的作物病蟲害,可選用熏蒸(熏煙)法。
一、選擇使用方法的原則 農藥的使用方法通常有噴霧法、拌種法、熏蒸(熏煙)法、噴粉法、浸種(浸苗)法、毒餌法、毒土法、土壤處理法、涂抹法等等,應根據防治的對象及其所處環境、危害部位的不同而選擇不同的使用方法。如防治地下害蟲或危害地面作物基部的害蟲及鼠類,應選擇毒餌法防治種子或幼苗所帶的病菌,可用浸種浸苗法防治溫室、塑料大棚等密閉環境中生長的作物病蟲害,可選用熏蒸(熏煙)法。
二、選用劑型的原則 不同劑型的農藥具有不同的理化性能,有的藥效釋放慢但藥效較持久,有的速效但藥效期較短,有的顆粒大,有的顆粒小,用藥時應根據防治病蟲類型、施藥方法的不同選擇相適宜的劑型。如防治鉆蛀性害蟲和地下害蟲,以及防除宿根性雜草,應選擇藥效釋放緩慢、藥效期長、具有內吸性的顆粒劑型農藥噴粉不宜選擇可濕性粉劑農藥噴霧不宜選擇粉劑農藥。
三、選擇劑量的原則 配制農藥時,配制過濃,易造成作物藥害,病蟲害產生耐藥性,并造成環境污染及人畜中毒等不良后果而配制過稀,則達不到防治效果。所以應嚴格按照農藥使用說明配制農藥,并在施用過程中恰到好處地把握用量,噴霧時要求均勻、周到、適量(以葉面充分濕潤又不會流失為度)。
四、交替使用的原則 一種農藥在同茬作物上連續使用次數過多,易使病蟲產生耐藥性或抗藥性,導致防治效果逐漸降低甚至無效,因此,應注意輪換或交替使用兩種以上的不同農藥。
五、防止盲目濫用的原則 盲目濫用農藥危害極大,千萬不可忽視,重點是要做好“三嚴禁”:嚴禁在瓜果、蔬菜等作物上濫用已禁用的甲胺磷、1605等劇毒農藥嚴禁在農藥禁用期內濫用農藥,如水稻收獲前14天內不能噴霧殺螟松,柑橘采收前15天內不能使用樂果、45天內禁用三氯殺螨醇等嚴禁盲目混用農藥,如1605不能與稻瘟凈混用(混后毒性劇增),砷酸鈣不能與退菌性農藥混用,樂果不能與石硫合劑或波爾多液混用,可濕性粉劑不能與乳油混合使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