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朋友購買的農藥一次用不完是常有的事,那么剩下的農藥應如何妥善存放才能避免揮發失效和人、畜中毒事故的發生呢?
筆者認為,農家儲存剩余農藥要做到以下“五防”,才能確保人畜安全和農藥質量。
一防事故凡是農藥都有不同程度的毒性,因此,存放農藥要注意防止發生事故。從安全角度考慮應注意四點:一是在保管時最好存放在專柜或木箱中,并要在外面加鎖,再貼標簽。二是農藥不能與糧油、豆類、種子、蔬菜、食物以及動物的飼料等同室存放。三是乳油劑和煙熏劑農藥不能和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汽油、機油、鞭炮等)放在一起,更不能存入室內或畜禽舍內以及附近,特別注意不要放在小孩可接觸的地方。以免發生事故。
二防揮發由于大多數農藥具有揮發性,貯存農藥要注意施行密封措施,避免揮發降低藥效,污染環境,危害人體健康。
三防農藥標簽或使用說明書丟失農戶購買的農藥必須保存好農藥的標簽及使用說明書,拆零購回的少量農藥當時應寫好標簽貼在藥瓶(袋)上,對標簽已失落或標簽模糊不清的農藥,必須重新用紙寫明品名、用法、用量、有效期限、使用范圍,貼于瓶上或袋子上以備正確使用。
四防變質農藥一定分類存放,也不能和堿性物質、碳銨、硝酸銨等同時存放在一起。
五防潮濕保管存放農藥的場所應當保持干燥(相對濕度在75%以下),嚴防潮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