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農民買農藥都不可能按量準確購買,一般都會剩一些。為了預防事故,從安全著眼,剩余農藥最好放在木箱內,并在外面貼標簽加鎖。農藥不可與糧食、菜、飼料同室。遠離易燃易爆物,如鞭炮、火藥等;農藥原包裝瓶、袋不能裝食用及家庭日常用品。
農藥多數都有揮發(fā)性,存貯要密封。樂果、敵敵畏、辛硫磷等揮發(fā)極易造成空氣污染,一定要擰緊瓶蓋,密封保存。
農藥標簽不可丟失,因水濕等原因造成字跡不清時,要人工抄寫,貼在外包裝上。
沒用完時兩種農藥不可混在一個瓶、袋內,以免產生化學反應失效。也有些農藥互相間隔要有較大距離,如堿性、酸性、中性農藥混放在一起會導致藥效降低,變質或失效。存放農藥相對濕度要保持在75%以下,以防因潮濕結塊。同時還要防高溫,如乳劑農藥遇高溫后便會破壞其乳化性能,降低藥效。農藥粉劑在高溫下會使藥效降低。農藥要存放在陰涼、干燥、通風的地方,儲存溫度不超過35℃,但過低溫度也會使液體農藥結冰、凍裂,要保持在1℃以上,天冷可用稻草、稻殼等覆蓋保溫。
許多農藥都怕陽光照射,長期曝曬會使農藥分解變質、失效,所以盡量避光保存。對已失效或剩余極小量農藥要深埋,不可隨便傾倒在池塘、河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