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農民不清楚哪些常用農藥可以混用、哪些不可以混用。筆者總結介紹如下:
除了根據防治對象選擇對口農藥外,必須了解農藥的化學性質,兩種或兩種以上農藥混合后不產生不良的化學變化和物理變化的,才可以混用。
農藥可分為酸性、中性和堿性三類。酸性農藥如硫酸銅、硫酸煙堿等;中性農藥如各種有機農藥、微生物農藥等;堿性農藥如波爾多液、石灰硫黃合劑等。在混合使用時,中性農藥之間、酸性農藥之間或中性農藥與酸性農藥,彼此不產生化學變化和物理變化,因此可以混用。但多數有機磷殺蟲劑及西維因等,不能與石灰硫黃合劑、波爾多液等堿性農藥混用,也不能與石灰、肥皂、洗衣粉等堿性物質混用。有些農藥在堿性條件下雖然分解,但分解比較緩慢,可與堿性物質混用,但必須隨配隨用,否則產生沉淀,噴在植物體上不能形成保護膜,達不到防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