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選擇適宜的劑型。 不同劑型的農藥具有不同的理化性能,有的藥效釋放慢但藥效較持久,有的速效但藥效期較短,有的顆粒大,有的顆粒小,用藥時應根據防治病蟲類型、施藥方法的不同選擇相適宜的劑型。例如,防治鉆蛀性害蟲和地下害蟲,以及防除宿根性雜草,應選擇藥效釋放緩慢、藥效期長、具有內吸性的顆粒劑型農藥,噴粉不宜選擇可濕性粉劑農藥,噴霧不宜選擇粉劑農藥。
2.選擇適當的使用方法。農藥的使用方法一般有噴霧法、拌種法、熏蒸(熏煙)法、噴粉法、浸種(浸苗)法、毒餌法、毒土法、土壤處理法、涂抹法等多種方法,應根據防治的對象及其所處環境、危害部位的不同而選擇不同的使用方法。例如,防治地下害蟲或危害地面作物基部的害蟲及鼠類等,應選擇毒餌法;防治種子或幼苗帶菌,可用浸種浸苗法;防治溫室、塑料大棚等密閉環境中生長的作物病蟲害,可選用熏蒸、熏煙法。
3.選擇合理的劑量。 配制農藥時,農民朋友們習慣憑感覺稀釋,這很不科學。如果農藥配制過濃,易造成作物藥害,病蟲害產生耐藥性,且易造成環境污染及人畜中毒等不良后果;如配制過稀,則達不到防治效果。所以應嚴格按照農藥使用說明或農技人員指導配制農藥,并在施用過程中恰到好處地把握用量。噴霧時要求達到均勻、周到、適量(以葉面充分濕潤又不會流失為宜)等。
4.注意交叉使用農藥。 一種農藥在同茬作物上連續使用次數過多,易使病蟲產生耐藥性或抗藥性,防治效果逐漸降低甚至無效。因此,應注意輪換交叉使用農藥。
5.注意不要濫用農藥。 ①不能在某些作物上濫用禁用農藥,如瓜果、蔬菜上不能使用甲胺磷、1605等劇毒農藥。②不能在農藥禁用期內濫用農藥,如水稻收獲前14天內不能噴霧殺螟松;柑橘采收前15天內不能使用樂果,45天內禁用三氯殺螨醇等。③不能亂混用農藥,如1605不能與稻瘟凈混用(混后毒性劇增),砷酸鈣不能與退菌性農藥混用,樂果不能與石硫合劑或波爾多液混用,可濕性粉劑不能與乳油混合使用等。
總之,防治農作物病蟲害時,應切實貫徹執行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方針,積極采用各種有效的非化學防治手段。使用化學農藥時,要因地制宜,靈活掌握,不得違反有關規定,提倡不同類型的農藥交替使用,達到科學、合理、安全、有效使用農藥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