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或其他組織)如果向要獲得ISO14001證書,首先需要在咨詢機構的幫助下,建立起環境管理體系,在這個體系運行3個月之后,向第三方認證機構申請認證,認證機構按照公正、合理、規范的原則,對其建立起的環境管理體系進行審核,如果合格,認證機構將發給證書,如果不合格,認證機構將開出不符合項,企業進行糾正,然后企業進行跟蹤審核,如果合格就頒發證書。
下面介紹一下具體步驟:
首先,向咨詢機構作ISO14001方面的咨詢。
我國目前在北京、天津、浙江、山東、遼寧、江蘇、福建、上海、四川、陜西、廣東、山西等省、市共有25家咨詢機構。這些咨詢機構能夠幫助企業了解ISO14001標準知識、建立文件化的環境管理體系、運行環境管理體系。
當體系運行三個月之后向認證機構提出申請,企業申請認證必須具備的條件有兩點:
遵守國家及地方有關環境保護法規、標準及總量控制標準;
已按ISO14001標準建立環境管理體系,并至少運行三個月以上。
目前,我國共有12家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機構,企業在選擇認證機構時可以綜合考慮這幾家認證機構的認證水平、認證人員的業務能力、認證機構的信譽以及認證費用,然后選擇合適的認證機構。選定認證機構以后,按照認證機構的要求提出注冊申請,認證機構組織審核員對企業進行環境管理體系審核。
環境管理體系審核就是客觀地獲取審核證據并予以評價,以判斷一個組織(或企業)的環境管理體系是否符合環境管理體系審核準則的一個系統化并形成文件的驗證過程。環境審核的主要步驟分五步:
第一步:確定審核目的和審核范圍:環境管理體系審核的目的在于對照環境管理體系審核準則中的要求來判斷以下幾項事項:①衡量受審核方環境管理體系運行及符合情況;②確定其環境管理體系是否得到了妥善的實施和保持;③發現體系中可進一步改善的因素;④評價組織內部管理評審是否能夠保證環境管理體系的持續有效和適用。
第二步:確定審核準則:①衡量環境管理體系是否完善;②環境管理體系的活動是否正確;③實施情況是否良好;④體系是否充分適合于組織的環境方針和目標。
第三步:收集信息并做出分析,以提供審核證據
第四步:判斷審核證據是否符合審核準則(注意證據與結論有可能受時間、資源的限制而有局限性和不確定性)
第五步:提交審核報告,做出結論
頒發證書之后,表明企業已經按照ISO14000標準建立起了環境管理體系,證書的有效期為3年,在3年內,認證機構還要對企業進行監督審核,以確保企業有效實施已經建立起來的環境管理體系。3年期滿之后,如果企業想繼續獲得證書,需要進行復審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