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特點
1、目標定位
無公害農產品——規范農業生產,保障基本安全,滿足大眾消費
綠色食品——提高生產水平,滿足更高需求、增強市場競爭力
有機食品——保持良好生態環境,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
2、質量水平
無公害農產品——中國普通農產品質量水平
綠色食品——達到發達國家普通食品質量水平
有機食品——達到生產國或銷售國普通農產品質量水平
3、運作方式
無公害農產品:政府運作,公益性認證;認證標志、程序,產品目錄等由政府統一發布;產地認定與產品認證相結合。
綠色食品:政府推動、市場運作;質量認證與商標轉讓相結合。
有機食品:社會化的經營性認證行為;因地制宜、市場運作。
4、認證方法
無公害農產品和綠色食品:依據標準,強調從土地到餐桌的全過程質量控制。檢查檢測并重,注重產品質量。
有機食品:實行檢查員制度。國外通常只進行檢查;國內一般以檢查為主,檢測為輔,注重生產方式。
表1 歷史背景
產品涵蓋范圍 |
綠色食品 |
有機食品 |
無公害農產品 |
食品農產品及加工食品 |
食品農產品 |
食品農產品及加工食品 | |
標識 |
統一的綠色食品名稱及商標標志在中國內地、中國香港和日本注冊使用 |
全球范圍內無統一標志,各國標志正顯現多樣化,同一國家不同認證機構的標志也不同 |
地方、部門有不同的標志,農業部有統一的無公害農產品標志 |
特征 |
環保、安全(兩者并重) |
環保(重環保、強調特殊農產品安全) |
安全、環保(重安全、需環保) |
產生背景 |
20世紀90年代初期在基本解決農產品供需矛盾以后,政府開始重視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環境問題 |
環保主義運動,發達國家農產品過剩與生態環境惡化的矛盾 |
在解決數量的供需矛盾后,近幾年來農產品安全問題尤其突出 |
產生時間 |
1990年農業部發起,1993年農業部發布了“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辦法” |
研究于20世紀40年代,起步于70年代,80年代進入穩步發展期。重要事件:1972年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盟(IFOAM)成立;1991年歐盟委員會通過有機農業條例;2000年美國聯邦立法 |
20世紀80年代后期,部分省市開始試點實施。2001年農業部提出“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2003年,農業部啟動無公害食品認證工作。 |
追求目標 |
環境良好,食品安全優質 |
回歸自然 |
基本安全 |
表 2 法律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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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食品 |
有機食品 |
無公害食品 | |
法律法規 |
農業部“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辦法”,國家“商標法”、“產品質量法”等有關證明商標注冊、管理條文 |
歐盟2092/91條例,美國聯邦 “有機產品生產法”,日本“農林產品品質規范”(JAS法)等有關國家或地區的有機產品法規。 |
農業部、國家認監委令“無公害農產品管理辦法”,國家認監委“無公害農產品標志管理辦法”,農業部、國家認監委“無公害農產品認證與產地認證程序”等有關文件及法規 | |
標準 |
性質 |
推薦性國家農業行業標準 |
以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盟(IFOAM)的基本標準為代表的民間組織和各國政府推薦性標準共存 |
產品標準、環境標準和生產資料使用準則為強制性國家及行業標準 ,生產操作規程為推薦國家行業標準 |
結構 |
環境質量、生產技術、產品質量、包裝貯運等全質量控制標準 |
生產加工、貯運技術標準無環境和產品質量標準 |
環境質量、生產技術、操作規程、產品質量標準 | |
制定發布情況 |
截至到2002年底,發布了52項標準,其中7項通用性標準,45項產品質量標準 |
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盟(IFOAM)的“有機農業和產品加工標準”;歐盟、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韓國、墨西哥、日本、中國等都已制定了有機產品的生產加工標準 |
國家質檢總局發布了4類農產品的8個強制性標準;農業部2001年制定發布了73項無公害農產品標志,2002年又制定了126項、修訂了11項無公害農產品標準(NY500等條例) | |
水平 |
AA級等效采用歐盟和IFOAM的有關標準的原則;A級產品標準參照聯合國糧農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法典委員會(CAC)標準,歐盟質量安全標準,高于國內同類標準的水平 |
強調生產過程的自然與回歸,與傳統所指的檢測標準無可比性 |
部分指標等同于國內普通食品標準;部分指標略高于國內普通食品標準 |
表 3 組織和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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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食品 |
有機食品 |
無公害食品 | |
管 理 體 系 |
政府推動、市場拉動。①農業部所屬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及部分計單列市成立了42個委托管理機構,有的省、自治區的管理機構延伸到市、縣;②把綠色食品標志作為一種特定的產品質量證明商標注冊,以技術標準為依據、檢查、檢驗機和的全部質量控制;③根據“商標法”、“產品質量法”、各級政府管理機構加強市場監督 |
①政府授權、認可或確認認證機構;②認證機構按法規、條例實施認證;③產品實施市場監管 |
農業部2001年啟動了“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實施無公害產品認證的產品范圍,由農業部、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共同確定、調整。國家同時推行強制性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制度、農業部所屬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在各省市自治區設立對口管理機構,在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內部設有種植、養殖和水產品三個分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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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食品 |
有機食品 |
無公害食品 |
認證體系 |
機構類型 |
農業部所屬事業單位——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
①管理部門審核、批準的民間或私人的認證機構②政府所屬機構③中國主要認證機構:中國華夏有機食品認證中心和國環有機產品認證中心 |
農業部所屬事業單位——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
方法 |
依據標準、實施全過程的質量控制 |
檢查生產加工過程 |
依據標準進行環境和產品檢測 | |
程序 |
①申請:填寫表格、提供有關資料;②檢查:檢查員實地檢查,確認其真實性;③環境調查組對產地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④全面審查、申報材料、檢查員報告和環境監測,提交環境調查評價報告;⑤產品質量抽檢;⑥審批合格者簽訂合同、頒發證書,向社會通告 |
①申請:填寫表格,提供地圖和生產記錄、購銷單據等;②檢查:檢查員實地檢查,確認其真實性;③檢查后活動:檢查員呈交報告認證機構審批。 |
①申請:填寫表格,提供有關資料;②分中心全面審查申報材料;③產品質量抽檢;④審批合格者簽訂合同、頒發證書,向社會通告 | |
檢測體系 |
質檢資格條件 |
①環境質量檢測機構必須通過省級以上計量認證;②遵守“綠色食品監測機構委托管理辦法”;③熟練掌握綠色食品標準 |
無 |
產品檢測由農業部所屬的部級檢測中心承擔 |
機構數量 |
國家和省級環境質量監測機56家,部級環境質量監測機構15家。 |
無 |
首批篩選出60家部級產品質量檢測機構 | |
生產體系 |
生產者 |
①企業;②龍頭企業帶動農戶。 |
企業、農場、農戶 |
所有農戶和公司 |
生產開發方式 |
優良的傳統農業技術與現代常規農業技術的結合,從選擇改善農業生態環境入手,通過生產、加工過程中特定的生產操作規程限制或禁止使用化學合成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生產資料,并實施 “從土地到餐桌”全程質量控制。 |
有機生產方式。在認證機構監督下按有機生產方式生產1-3年即被確認為有機農場,并可在其商品上使用認證機構標志和“有機”字樣上市。 |
通過監管農業投入品的使用,推行農業標準化生產,全面提高農產品質量,保障食品、農產品基本安全。 | |
生產資料 |
生產資料符合6項綠色食品生產資料通用性標準,要求加工主要原料是綠色食品原料產品 |
生產資料和原料必須是同一生產體系內部循環的自然物質 |
生產資料符合國家標準和法規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