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規劃(以興和縣有機食品產業規劃為例)
第一章 總則
1.1本規劃依據國家有機食品生產技術規范、OFDC有機認證標準等規范標準及國家、內蒙古自治區、興和縣社會發展的有關文件編制完成,是興和縣范圍內有機農業建設的指導性文件。
1.2本次規劃的地域范圍包括興和縣的13個鄉鎮的全部行政地域范圍,總面積3518平方公里。
1.3規劃年限近期2003-2005年,中期為2006-2010年,遠期為2011-2015年。
1.4規劃指導思想:規劃以生態經濟學、有機農業、系統工程和可持續發展理論為依據,堅持市場需求為導向,以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為核心。以促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為目標,以科技進步為動力,采取企業運作為主,政府推動為輔方法,依托生態和資源優勢,加快實施產業化經營,建設一批在內蒙古較有影響的有機食品生產基地;以基地為依托,扶持和壯大一批有機食品龍頭企業;以北京申辦奧運為契機,打造興和縣有機食品品牌,提高興和縣農產品的國內外市場競爭力,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健康快速發展,促進農村牧區生態環境保護和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努力把興和縣建成中國西部地區距離北京最近的有機食品第一縣。
1.5規劃原則:堅持經濟、環境、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堅持因地制宜,統籌規劃,分類指導的原則;堅持開發有機食品與產業化經營相結合的原則;堅持依靠科技的原則;堅持前瞻性與可操作性相結合原則;堅持綜合利用整體優化原則;堅持加強國際化認證與全程規范化監督管理并重原則;重點突出、全面規劃、循序推進的原則。
1.6規劃目標:通過有機產業規劃和建設,逐步把興和縣建成中國西部地區距離北京最近的有機產業發展區,形成規模化的有機蔬菜業、有機種植業、有機奶業、有機畜禽養殖業、有機水產養殖業、有機林果業、有機加工業及有機物流配送服務業,使全縣種植業、養殖業、加工業和物流配送業有機結合,形成一個結構合理、環境優美、持續發展的良性循環體系。
第二章 有機產業發展策略
2.1興和縣有機產業發展方向:以有機蔬菜、有機種植業、有機畜禽養殖業、有機水產養殖業、有機油料、有機林果、有機飼草等產業為主的產業群體。
2.2發展模式:地方政府主導、捆綁(與周邊其它地區有機產業發展的聯系與協作)與特色吸引(興和縣本身的特色開發)的雙向驅動、適度超前的有機開發模式。
2.3發展戰略:以點帶面,逐步發展。
2.4發展機制:以有機蔬菜、有機油料、有機牛奶、有機畜禽等基地示范點為突破口,在興和縣的三大區域內發展擴散。
2.5有機產業定位:通過基地示范,申請國家有機食品生產示范基地,成為有機農業生態示范園區。
2.6開發層次:以有機蔬菜、有機油料、有機牛奶和有機畜禽為先導,其它有機產業逐步跟進。
2.7等級系列:有機食品、有機轉換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食品。
第三章 有機產業發展規模和性質
3.1有機產業區性質:將興和縣建成以發展有機生產原料為先導,以有機加工業和物流配送服務業為發展方向,以日本、韓國、港澳臺、東南亞以及北京、廣州、上海等國內大城市為核心市場的國家級有機食品生產示范基地和有機農業生態示范園區。
3.2有機產業發展規模: 到2005年底,有機食品原料類產品的種養植面積達到131.8萬畝以上,有機食品產品總數達到20個,生產總量達到25萬噸,總產值達到4.295億元,出口創匯0.1億美元。2010有機食品原料類產品種養植面積211.2萬畝,有機食品產品總數達到50個,生產總量50萬噸,總產值6.0億元,出口創匯0.2億美元。2015年在我縣的三大區域使有機食品原料類產品種養植面積285.2萬畝,有機食品產品總數達到100個,生產總量100萬噸,總產值8.0億元,出口創匯0.3億美元。
3.3有機產業市場定位:日本、韓國、港澳臺、東南亞作為海外核心市場;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廣州市、江蘇省等省市作為國內核心市場。
第四章 有機產業分區規劃
4.1南部發展區:興和縣南部中低山有機產業發展區位于興和縣南部,全區面積達1186km2。
規劃思路:以有機飼草、有機畜禽養殖、有機玉米為重點,帶動飼草料及畜禽養殖等有機飼草、飼料產業、有機養殖業和有機林果業的發展。利用蘇木山的資源優勢發展生態旅游業。
行動計劃:在南部建成有機飼草生產基地、有機玉米生產基地、有機燕麥生產基地、有機藥材生產基地、有機水果生產基地、有機羊生產基地、有機雞生產基地、生態旅游。近期規劃面積412500畝,到2010年規劃實施面積650000畝,2015年795000畝。
4.2中部發展區:興和縣中部有機產業發展區,包括縣城所在地城關鎮、團結、臺基廟、鄂爾棟、二臺子、壕欠5個鄉鎮。全區土地面積1138.7km2。
規劃思路:以發展有機蔬菜、有機玉米、有機馬鈴薯、有機飼草、有機豬、有機奶牛、有機雞兔、有機魚等種植業、養殖業為主,帶動有機種植業、畜禽養殖業、水產養殖業發展。大力發展有機產品加工業,利用靠近城區和交通優勢,開拓市場,促進有機產品的銷售貿易。
行動計劃:有機蔬菜生產基地、 有機玉米生產基地、 有機馬鈴薯生產基地、在中部發展有機魚生產基地、有機奶牛養殖基地、有機羊生產基地、有機豬生產基地、有機雞兔生產基地、有機飼草生產基地。近期規劃面積362000畝,到2010年規劃實施面積682000畝,2015年932000畝。
4.3北部發展區:興和縣北部有機產業區,全區面積達1155.0 km2,
規劃思路:以有機胡麻、有機菜籽、有機燕麥、有機玉米、有機馬鈴薯、有機飼草、有機牛奶、有機羊肉為重點,帶動北部胡麻、菜籽、燕麥、飼草、牛奶和羊肉等有機油料、有機種植業、有機草業、有機畜牧業的生產發展,大力發展有機加工產業。
行動計劃:北部計劃發展有機奶牛生產基地、有機羊生產基地、有機雞兔生產基地、有機油料生產基地、有機馬鈴薯生產基地、有機燕麥生產基地、有機飼草生產基地、有機玉米生產基地。近期規劃面積552500畝,到2010年規劃實施面積780000畝,2015年1175000畝。
第五章 有機種植業規劃
5.1有機蔬菜: 2005年前完成申請認證有機蔬菜5000畝,地點在團結鄉。分別為圓蔥1500畝、甘藍1500畝、胡蘿卜2000畝等。同時可根據市場變化調整蔬菜品種。到2010年規劃10000畝,2015年20000畝。
5.2有機玉米:有機玉米項目區位于中部二臺子、團結和南部店子鎮以及北部賽烏素為主的鄉鎮,近期規劃面積50000畝,中期規劃100000畝,遠期150000畝。
5.3有機胡麻、菜籽項目位于興和縣的北部,其大部分鄉鎮都可作為有機油料的種植基地。本項目的重點區域在曹四夭鄉、大庫聯鄉和五一鄉。2005年實施100000畝,2010年規劃200000畝,2015年300000畝。
5.4有機燕麥:有機燕麥項目區位于興和縣南部張皋、二臺子和北部賽烏素,項目近期實施燕麥30000畝,中期規劃40000畝,遠期50000畝。
5.5有機馬鈴薯:有機馬鈴薯項目區主要分布于中部的團結、壕欠、二臺子,北部賽烏素和南部的店子為中心的鄉鎮。2005年規劃面積100000畝,2010年規劃200000畝,2015年300000畝。
5.6有機藥材:該項目區位于興和縣南部店子鎮,項目近期實施20000畝,中期規劃30000畝,遠期40000畝。
5.7有機飼草:該項目區分別位于興和縣南部、中部和北部,重點發展地點是張皋、二臺子和賽烏素等,2005年實施1000000畝,2010年規劃1500000畝,2015年2000000畝。
5.8有機水果:該項目區位于興和縣大同夭、二臺子和店子鎮,以發展有機123蘋果為主導項目,近期實施10000畝,中期規劃20000畝,遠期30000畝。
第六章 有機養殖業規劃
6.1有機羊:有機羊項目區重點是在賽烏素、店子、二臺子和團結鄉,項目近期實施有機羊基地5萬只,2010年規劃100000只,2015年規劃150000只。
6.2有機牛奶:有機牛奶項目區重點是在賽烏素鄉和二臺子項目近期實施2000頭,日產鮮奶30噸。中期規劃5000頭,日產鮮奶60噸,遠期10000頭,日產鮮奶160噸。
6.3有機魚:該項目主要地利用友誼水庫的1000公頃水面,項目實施12000畝有機認證。
6.4有機豬:有機豬項目區分布在團結、壕欠、二臺子和賽烏素,2005年規劃有機豬5000頭,2010年規劃10000頭,2015年規劃20000頭。
6.5有機雞兔:有機雞兔分布在賽烏素、團結、二臺子、壕欠、張皋、曹四夭大庫聯、五一和城關鎮,興和縣的北、南、中部都有。近期實施有機雞兔10萬只 ,中期70萬只,遠期130萬只。
第七章 有機產業配套建設體系規劃
7.1種植業配套建設體系
7.1.1農田基本建設
1.按高標準建好有機玉米、燕麥、馬鈴薯、胡麻、菜籽生產基地,并配套建好交通、機電、道路設施。
2.在有機種植基地與周圍非有機農業區之間建立不少于8m的隔離帶,保持區域內環境。
3.進行綠化,對基地內四周、各種植區四周及道路、溝渠兩側進行植樹綠化,改善基地內生態環境。
4.生產基地內各茬其它作物的種植,都應按有機生產方式進行。
5.保證有豆科作物的輪作。
7.1.2地力培肥技術體系
1.建立有機肥培肥地力計劃,利用區域內資源積極生產有機肥,主要有機肥源有秸稈還田、種植綠肥和豆科作物、畜禽糞便等。
2.利用當地資源生產有機燕麥、玉米、馬鈴薯、胡麻專用有機肥,解決有機生產所需的有機肥問題。禁止使用化學合成肥料和基因工程生物及其產物進行土壤培肥。
7.1.3病蟲害防治體系
燕麥、玉米、馬鈴薯、胡麻只要合理輪作,一般不發生病蟲害,如有發生,可以建立綜合防治病蟲草害體系,采用生物防治(保護天敵、生物農藥等)、物理防治(人工除草、燈光誘殺、性誘劑等)、合理輪作和農藝措施(肥水管理、深耕等)防治病蟲草害,嚴禁使用化學合成藥劑、基因工程產品和抗生素類制劑防治病蟲草害。
7.1.4種子工程
有機玉米、燕麥、胡麻項目區要積極發展有機種子生產,建立有機種子專用生產基地。有機馬鈴薯項目區可以利用現有馬鈴薯種薯生產網室進行有機種薯生產。嚴格執行OFDC的標準,不使用轉基因的產品及其衍生物,不使用包衣劑等禁止使用的物質。
7.1.5加工廠及深加工
建立有機燕麥、玉米、馬鈴薯、胡麻、菜籽深加工的加工廠,對有機農產品進行二次開發,使有機產品增值。或者利用現有的小加工廠進行改造,使之符合有機加工廠的要求。
7.2養殖業配套建設體系
7.2.1圈舍基本建設
1.建設高標準的有機畜禽養殖圈舍,保證有機養殖條件下的動物有良好的生活條件和動物福利。
2.在有機養殖基地四周進行植樹等,設置有不少于8m的隔離帶。
3.基地綠化。基地內各建筑物四周應植樹隔離,保證基地內環境衛生。
7.2.2疫病防治體系
加強畜禽疫病預報和防治工作,建立疫病有機防治措施,采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自然療法(如中草藥植物制劑、針灸)等措施進行防治,嚴禁使用化學合成藥劑、基因工程產品和抗生素類制劑防治疫病。此外,應加強周圍環境衛生,做好畜禽糞便等廢棄物資源化處理和消毒工作。
7.2.3飼料生產體系
發展有機種植業,利用其產品、廢棄物及間套作物提供有機養殖所需的飼料,加強有機專用飼料的生產,建立種草養羊等措施來增加有機飼料源。嚴禁使用人工合成飼料、添加劑及基因工程產品。
7.2.4基礎母畜建設體系
對養殖基地內的基礎母畜進行保護,并逐步進行更新換代,保留品質優良的基礎母畜,使有機畜禽養殖有序進行。
7.2.5糞便處理工程
建立有機畜禽糞便處理的加工廠,使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增加有機肥源,
7.2.6.加工廠及深加工
建立有機畜禽的加工廠,進行深加工。
第八章 有機加工業規劃
2005年前完成申請認證有機加工廠2個,地點在團結鄉和五一鄉。分別為有機蔬菜加工廠和有機油料加工廠。
第九章 有機物流配送業規劃
9.1完善北興蔬菜市場的建設,將北興蔬菜市場建設成中國西部最大的有機蔬菜物流配送中心。
9.2油料、牛奶、肉類、玉米、燕麥、飼草及水產品要有計劃地培育、新建一批交易市場和物流配送中心,實行規范管理,堅持走集約化發展之路。
第十章 有機產業市場營銷規劃
10.1組織農民成立有機產業協會,實施行業自律,不斷地推陳出新。
10.2加大宣傳力度,興和縣與周邊地區資源特點相似性較大,必須注意產品的差別化,突出個性。
10.3興和縣有機產業規模相對較小,近期將其作為單一有機產品數量較少。因此,興和縣必須與鄰近的北京市、天津市、承德市、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盟等地區組成區域營銷網絡。
10.4采用整合營銷戰略發揮整體作戰優勢。
第十一章 有機產業效益分析
近期項目實施后,使興和縣四分之一的土地面積完成有機轉換。有機產品總產值達到4.295億元,占全縣農業總產值的57%,占全縣GDP的30%,出口創匯0.1億美元,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僅從有機產業發展一項增加300多元,項目區人均純收入達到2140元。隨著有機產業的發展,使10萬人受到有機培訓,接受有機農業的教育,逐步實現種植、養殖生產方式的變革,創造一個良好的可持續發展空間,增強農產品出口創匯能力,帶動更多農戶加快脫貧致富步伐,促進收入增長,改善農村牧區生態環境,社會經濟持續發展。
第十二章 生態旅游業
以發展蘇木山、友誼水庫、有機農業觀光等生態旅游為重點,形成集水庫、林地、農田于一體的生態旅游區,帶動全縣生態旅游業的發展。在2010年以前,將蘇木山建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第十三章 規劃實施措施
13.1 把有機產業的發展納入興和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中統籌考慮,確立有機產業的主導地位。
13.2加強領導,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要協調行動,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要分層制定,分級落實,做到任務具體、分工明確、責任到位、保障實施。
13.3充分認識有機產業在興和縣社會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中的重要性,轉變觀念,突出重點,形成特色。
13.4從實際出發,同時規劃,分批實施。
13.5加強興和縣有機產業的行業管理,制定管理條例。
13.6在開發利用興和縣的資源優勢的同時,加強保護力度,做到在開發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
13.7建立有機產業突發事件預警預報系統,確保有機產業在突發事件中的損失降到最低。
13.8制定有機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
13.9大力宣傳興和縣的有機產業,采用多途徑多手段多方法。
13.10采用計算機等先進技術手段,實現有機產業管理的現代化。
13.11加強與科研院所合作,提高有機產業的現代化水平和技術含量;加強區域合作,實現強強聯手。
第十四章 有機產業規劃投資概算與分配
本規劃涉及的投資金額近期為23740萬元,申請國家投資11280萬元,自籌11280萬元,比例個占50%。中期總投資為39400萬元,申請國家投資19700萬元,自籌19700萬元,比例個占50%。
第十五章 附則
15.1本規劃有規劃文本、規劃圖紙及說明書、有機生產技術規程四部分組成。規劃文本和圖紙具有同等效力。
15.2本規劃由內蒙古興和縣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