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況下,人們白天多數都進行工作、勞動,到了晚上很自然地就會有困意,睡眠是人類生活當中的主要組成部分。古人謂:“日思三餐,夜思一宿”。經過睡眠可以使人們的精力和體力得到恢復,能夠以更飽滿的精力和熱情投入生活、投入工作、投入勞動。
如果剝奪了人們的睡眠,不讓他象正常人那樣去有節律地睡覺,對健康會有什么影響呢?這樣做能行嗎?不妨我們先來看一個實驗:
有一個叫彼得·特里普的美國人,自告奮勇地參加了一項200個小時不睡覺的實驗。在前三天,一切正常,到了第四天出現了精神崩潰狀態,表現得對本來并不滑稽的事情也捧腹大笑,不能自控;一些不值得悲哀的消息,聽了之后竟莫名其妙地嚎啕大哭;本來自己沒有戴帽子,卻不斷地埋怨自己頭上的帽子壓得太重。到了第五天,受試者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一會兒說別人的上衣象正在爬行的蠕蟲,一會兒又說自己從著了火的房里跑出來。200個小時后,他受到類似精神病一樣的折磨,幾乎瘋了。在到201小時13分鐘時,受試者再也無法堅持,被人架到床上。他睡了9小時11分鐘后便一切正常了。
從這個實驗可以看出,人不睡覺是不行的。難怪古羅馬“以不讓犯人睡覺來殺死犯人”的刑罰,作為最殘酷的死刑之一。如此看來,若剝奪了一個人睡覺的權利,就和接受極刑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