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是一種特殊產品,各國政府對食品質量安全都采取了嚴格的管理措施。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又處于經濟轉型時期,存在大量的食品質量安全問題,直接影響到消費者的安全健康。因此,政府對食品生產質量安全采取嚴厲的監管不僅非常必要,而且是順應民心、為民辦實事的一項措施。實施食品生產許可制度,是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的一個重要環節。是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實行事前保證與事后監督相結合的監管措施。對企業實施保證產品質量必備條件的審查,實行食品生產許可是事前保證的管理措施,而監督檢查是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對企業出廠的產品質量實施監督的行為,是保證產品質量事后監督的一項行政措施。對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進行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是食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的一種形式。
但監督檢查工作要有序,不可過濫。原則上對企業的監督檢查一年不超過2次。在接到產品質量投訴、舉報時,可以對企業進行必要的調查處理。
但監督檢查工作要有序,不可過濫。原則上對企業的監督檢查一年不超過2次。在接到產品質量投訴、舉報時,可以對企業進行必要的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