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改建、擴建時,生產工藝、加工設備、廠房條件都會發生重大變化,可能對食品的質量安全產生影響,企業應當按照《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施意見》的規定,在變化發生后3個月內,向原受理申請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變更申請。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針對發生變化的內容實施必要的生產條件審查和產品檢驗。符合條件并產品檢驗合格的,對原《食品生產許可證》予以確認。確認前,企業不得生產銷售。
企業改建、擴建時,生產工藝、加工設備、廠房條件都會發生重大變化,可能對食品的質量安全產生影響,企業應當按照《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施意見》的規定,在變化發生后3個月內,向原受理申請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變更申請。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針對發生變化的內容實施必要的生產條件審查和產品檢驗。符合條件并產品檢驗合格的,對原《食品生產許可證》予以確認。確認前,企業不得生產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