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已經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實施監督管理的方式包括日常監督、定期監督檢查、年度審查和期滿換證審查。
日常監督。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食品生產企業實施日常監督管理,對涉及食品存在質量安全問題的舉報、投訴進行調查處理。
定期監督檢查。根據不同類型食品的特點,定期對食品質量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食品存在質量安全問題的生產企業,按照有關規定書面通知企業期限整改,并在一定時期內由指定的檢驗機構對企業生產加工的食品進行加嚴檢驗。
年度審查。發放《食品生產許可證》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獲證企業在證書有效期內每年進行一次年審。
期滿換證檢查。對于《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提出換證申請的企業,受理申請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審查換證。
日常監督。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食品生產企業實施日常監督管理,對涉及食品存在質量安全問題的舉報、投訴進行調查處理。
定期監督檢查。根據不同類型食品的特點,定期對食品質量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食品存在質量安全問題的生產企業,按照有關規定書面通知企業期限整改,并在一定時期內由指定的檢驗機構對企業生產加工的食品進行加嚴檢驗。
年度審查。發放《食品生產許可證》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獲證企業在證書有效期內每年進行一次年審。
期滿換證檢查。對于《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提出換證申請的企業,受理申請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審查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