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下列內容是否符合條件要求:
(1)檢驗管理是否健全有效。企業設立的質量檢驗機構要有獨立行使檢驗的權利。企業根據產品標準要求,建立質量保證檢驗制度,確保產品質量。企業對某些項目無檢驗能力,是否與經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質量檢驗機構簽定了委托檢驗協議書。
(2)過程檢驗是否合理有效。企業應在生產過程中對半成品進行質量檢驗。做好檢驗記錄。不合格的中間產品不交下段工序,嚴格按制度處理,處理后重新檢驗。原料到廠后,企業質量檢驗機構指定專人按抽樣規程檢驗。不合格原料不用于生產。
(3)出廠檢驗是否健全有效。企業嚴格按產品的國家標準及相應的企業標準要求,對出廠產品進行檢驗。檢驗不合格產品不出廠;檢驗合格,出具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準予放行。
(4)檢驗設備的配備是否符合產品實施細則的要求,檢驗設備是否經過計量檢定并在有效期內。檢驗記錄是否真實、齊全。
(1)檢驗管理是否健全有效。企業設立的質量檢驗機構要有獨立行使檢驗的權利。企業根據產品標準要求,建立質量保證檢驗制度,確保產品質量。企業對某些項目無檢驗能力,是否與經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質量檢驗機構簽定了委托檢驗協議書。
(2)過程檢驗是否合理有效。企業應在生產過程中對半成品進行質量檢驗。做好檢驗記錄。不合格的中間產品不交下段工序,嚴格按制度處理,處理后重新檢驗。原料到廠后,企業質量檢驗機構指定專人按抽樣規程檢驗。不合格原料不用于生產。
(3)出廠檢驗是否健全有效。企業嚴格按產品的國家標準及相應的企業標準要求,對出廠產品進行檢驗。檢驗不合格產品不出廠;檢驗合格,出具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準予放行。
(4)檢驗設備的配備是否符合產品實施細則的要求,檢驗設備是否經過計量檢定并在有效期內。檢驗記錄是否真實、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