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施意見》的有關規定,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的生產設備、工藝裝備和相關輔助設備,具有與保證產品質量相適應的原料處理、加工、貯存等廠房或者場所。生產不同的產品,需要的生產設備不同,例如小麥粉生產企業應具備篩選清理設備、比重去石設備、磁選設備、磨粉機、篩理設備、清粉機、及其他必要的輔助設備,設有原料和成品庫房。對大米的生產加工則必須具備篩選清理設備、風選設備、磁選設備、礱谷機、碾米機、米篩等設備。雖然不同的產品需要的生產設備不同,但企業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的生產設備、工藝裝備等基本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