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電波衛生標準》以電磁波輻射強度及其頻段特性對人體可能引起潛在性不良影響的閾下值為界,將環境電磁波容許輻射強度標準分為二級:一級標準為安全區,指在該環境電磁波強度下長期居住、工作、生活的一切人群(包括嬰兒、孕婦和老弱病殘者),均不會受到任何有害影響的區域;新建、改建或擴建電臺、電視臺和雷達站等發射天線,在其居民覆蓋區內,必須符合“一級標準”的要求。
二級標準為中間區,指在該環境電磁波強度下長期居住、工作和生活的一切人群(包括嬰兒、孕婦和老弱病殘者)可能引起潛在性不良反應的區域;在此區內可建造工廠和機關,但不許建造居民住宅、學較、醫院和療養院等,已建造的必須采取適當的防護措施。
超過二級標準地區,對人體可帶來有害影響;在此區內可作綠化或種植農作物,但禁止建造居民住宅及人群經常活動的一切公共設施,如機關、工廠、商店和影劇院等。
專家提醒為免高層樓受害電視塔須足夠高
摸不見,看不著,但避無可避,應該如何看待、預防這種電磁輻射污染呢?
國家環保總局電磁輻射環境管理辦公室的有關專家指出,對電磁輻射要保持適度警惕,既不能過度恐慌,也不能漠然以對,“凡事都有一個度,只要控制在這個度的范圍內,事態便會良好,電磁輻射防護標準就是環境保護的度。”
據介紹,我國出臺的《電磁輻射防護規定》給出的最敏感段標準是公眾為40微瓦/平方厘米,比西方和國際上的標準要嚴格4倍。
華南理工大學電子和信息學院教師褚慶昕也持同樣的觀點:“由于電視塔需要達到一定高度才能保證信號覆蓋周邊的目標范圍。而達到這一高度后,輻射的區域已經超越了居民住宅的高度,基本不會對居民的健康產生影響。而且,和手機比起來,電視接收的電磁輻射要小得多。”
據介紹,居民的樓房相對電視塔的發射天線矮很多。天線發射的電磁波主瓣越過周圍建筑頂部向遠處輻射,因此周圍地面和一些高層建筑均在電視塔輻射電磁波的弱副瓣區域。長期處于電磁波的弱副瓣區域,可能會使人出現煩躁、頭暈、疲勞、失眠、記憶力衰退等癥狀,這些癥狀在脫離電磁輻射源后,一般可自行消失。所以規劃要控制高層建筑的頂部進入電磁波的弱副瓣區域,以免造成污染。
專家呼吁,城市規劃部門要嚴格把關,審批和控制電視塔周圍建筑高度。
另一方面,目前廣州擬建的新電視塔周邊的住宅小區已經成型,現在有關部門應考慮把新電視塔建到一定的高度,避免一些住宅小區的高層建筑進入電磁輻射污染范圍,將電磁輻射對周邊居民的影響降到最低。
典型個案北京某居民小區:頭昏神經衰弱原來它在作祟
人們關于電磁污染的憂慮并不是杞人憂天。早在2000年,國家環保總局就完成了首次全國電磁輻射污染源調查,調查結果表明無線電通信和廣播電視發射系統發出的電磁輻射已成為一種新的公害。
去年6月,北京東北角酒仙橋南十里居的東潤楓景的居民們備受困擾———這個住宅區東南方大約200多米遠的地方聳立著一座無線電廣播發射塔,北方還有一座無線電廣播發射塔,它離這個小區更近。
入住后不久,一些居民就反映,家中的無線電話噪音大,常掉線。一些住戶還產生頭昏、失眠、煩躁、神經衰弱、記憶力減退、心率加快、易疲勞等癥狀,老人、孩子尤甚。他們懷疑,這一切都與電磁輻射有關系。
在業主們的要求下,開發商委托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選擇了該小區一個房間進行了電磁輻射強度測試。
國家環保總局電磁輻射環境影響審評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電子學會電磁專業委員會委員趙玉峰教授在對這份報告進行分析時指出:“報告有兩處測試數據超出國家標準,電磁輻射強度通過換算得出的中波的電磁波輻射強度分別為14.4伏/米和12.8伏/米,均超過了10伏/米的安全標準,為中間區,按照標準規定,在該環境電磁波強度下長期居住,屬于可能引起潛在性不良反應的區域。”
最后,在東潤楓景業主們的努力下,開發商終于和北京人民廣播電臺達成協議,開發商出資搬遷發射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