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的禮俗在我國古代,酒被視為神圣的物質,酒的使用,更是莊嚴之事,非祀天地、祭宗廟、奉佳賓而不用。形成遠古酒事活動的俗尚和風格。隨釀酒業的普遍興起,酒逐漸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用物,酒事活動也隨之廣泛,并經人們思想文化意識的觀照,使之程式化,形成較為系統的酒風俗習慣。這些風俗習慣內容涉及人們生產、生活的許多方面,其形式生動活潑、姿態萬千……
重大節日的飲酒習俗
中國人一年中的幾個重大節日,都有相應的飲酒活動,如端午節飲“菖蒲酒”,重陽節飲“菊花酒”,除夕夜的“年酒”。在一些地方,如江西民間,春季插完禾苗后,要歡聚飲酒,慶賀豐收時更要飲酒,酒席散盡之時,往往是“家家扶得醉人歸”。節日的全新解釋是:必須選舉一些日子讓人們歡聚暢飲,于是便有了節日,而且節日很多,幾乎月月都有。代代相傳的舉國共飲的節日有:
1、春節
俗稱過年。漢武帝時規定正月初一為元旦;辛亥革命后,正月初一改稱為春節。春節期間要飲用屠蘇酒、椒花酒(椒柏酒);寓意吉祥、康寧、長壽。
“屠蘇”原是草庵之名。相傳古時有一人住在屠蘇庵中,每年除夕夜里,他給鄰里一包藥,讓人們將藥放在水中浸泡,到元旦時,再用這井水對酒,合家歡飲,使全家人一年中都不會染上瘟疫。后人便將這草庵之名作為酒名。飲屠蘇酒始于東漢。明代李時珍的《本草綱目》中有這樣的記載:“屠蘇酒,陳延之《小品方》云,‘此華佗方也’。
元旦飲之,辟疫癘一切不正之氣。”飲用方法也頗講究,由“幼及長”。“椒花酒”是用椒花浸泡制成的酒,它的飲用方法與屠蘇酒一樣。梁宗懔在《荊楚歲時記》中有這樣的記載,“俗有歲首用椒酒,椒花芬香,故采花以貢樽。正月飲酒,先小者,以小者得歲,先酒賀之。老者失歲,故后與酒。”宋代王安石在《元旦》一詩中寫道:“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千門萬戶瞳瞳日,總把新桃換舊符”。北周庚信在詩中寫道:“正朝辟惡酒,新年長命杯。柏吐隨銘主,椒花逐頌來”。
2、燈節
又稱元宵節、上元節。這個節日始于唐代,因為時間在農歷正月十五,是三官大帝的生日,所以過去人們都向天宮祈福,必用五牲、果品、酒供祭。祭禮后,撤供,家人團聚暢飲一番,以祝賀新春佳節結束。晚上觀燈、看煙火、食元宵(湯元)。
3、中和節
又稱春社日,時在農歷二月一日,祭祀土神,祈求豐收,有飲中和酒、宜春酒的習俗,說是可以醫治耳疾,因而人們又稱之為“治聾酒”。宋代李在詩中寫道:“社翁今日沒心情,為乏治聾酒一瓶。惱亂玉堂將欲通,依稀巡到等三廳”。據《廣記》記載:“村舍作中和酒,祭勾芒種,以祈年谷”。據清代陳夢雷纂的《古今圖書集成·酒部》記載:“中和節,民間里閭釀酒,謂宜春酒”。
4、清明節
時間約在陽歷4月5日前后。人們一般將寒食節與清明節合為一個節日,有掃墓、踏青的習俗。始于春秋時期的晉國。這個節日飲酒不受限制。據唐代段成式著的《酉陽雜俎》記載:在唐朝時,于清明節宮中設宴飲酒之后,憲宗李純又賜給宰相李絳酴酒。清明節飲酒有兩種原因:一是寒食節期間,不能生火吃熱食,只能吃涼食,飲酒可以增加熱量;二是借酒來平緩或暫時麻醉人們哀悼親人的心情。古人對清明飲酒賦詩較多,唐代白居易在詩中寫道:“何處難忘酒,朱門美少年,春分花發后,寒食月明前”。杜牧在《清明》一詩中寫道:“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
5、端午節
又稱端陽節、重午節、端五節、重五節、女兒節、天中節、地臘節。時在農歷五月五日,大約形成于春秋戰國之際。人們為了辟邪、除惡、解毒,有飲菖蒲酒、雄黃酒的習俗。同時還有為了壯陽增壽而飲蟾蜍酒和鎮靜安眠而飲夜合歡花酒的習俗。最為普遍及流傳最廣的是飲菖蒲酒。據文獻記載:唐代光啟年間(885—888年),即有飲“菖蒲酒”事例。唐代殷堯藩在詩中寫道:“少年佳節倍多情,老去誰知感慨生,不效艾符趨習俗,但祈蒲酒話升平”。后逐漸在民間廣泛流傳。歷代文獻都有所記載,如唐代《外臺秘要》、《千金方》、宋代《太平圣惠方》,元代《元稗類鈔》,明代《本草綱目》、《普濟方》及清代《清稗類鈔》等古籍書中,均載有此酒的配方及服法。菖蒲酒是我國傳統的時令飲料,而且歷代帝王也將它列為御膳時令香醪。明代劉若愚在《明宮史》中記載:“初五日午時,飲朱砂、雄黃、菖蒲酒、吃粽子。清代顧鐵卿在《清嘉錄》中也有記載:“研雄黃末、屑蒲根,和酒以飲,謂之雄黃酒”。由于雄黃有毒,現在人們不再用雄黃兌制酒飲用了。對飲蟾蜍酒、夜合歡花酒,在《女紅余志》、清代南沙三余氏撰的《南明野史》中有所記載。
6、中秋節
又稱仲秋節、團圓節,時在農歷八月十五日。在這個節日里,無論家人團聚,還是摯友相會,人們都離不開賞月飲酒。文獻詩詞中對中秋節飲酒的反映比較多,《說林》記載:“八月黍成,可為酎酒”。五代王仁裕著的《天寶遺事》記載,唐玄宗在宮中舉行中秋夜文酒宴,并熄滅燈燭,月下進行“月飲”。韓愈在詩中寫道:“一年明月今宵多,人生由命非由他,有酒不飲奈明何?”到了清代,中秋節以飲桂花酒為習俗。據清代潘榮陛著的《帝京歲時記勝》記載,八月中秋,“時品”飲“桂花東酒”。
我國用桂花釀制露酒已有悠久歷史,二千三百年前的戰國時期,已釀有“桂酒”,在《楚辭》中有“奠桂酒兮椒漿”的記載。
漢代郭憲的《別國洞冥記》也有“桂醪”及“黃桂之酒”的記載。
唐代釀桂酒較為流行,有些文人也善釀此酒,宋代葉夢得在《避暑錄話》有“劉禹錫傳信方有桂漿法,善造者暑月極美、凡酒用藥,未有不奪其味、沉桂之烈,楚人所謂桂酒椒漿者,要知其為美酒”的記載。
金代,北京在釀制“百花露名酒”中就釀制有桂花酒。
清代釀有“桂花東酒”,為京師傳統節令酒,也是宮廷御酒。對此在文獻中有“于八月桂花飄香時節,精選待放之花朵,釀成酒,入壇密封三年,始成佳釀,酒香甜醇厚,有開胃,怡神之功……”的記載。直至今日也還有在中秋節飲桂花陳酒的習俗。
7、重陽節
又稱重九節、茱萸節,時在農歷九月初九日,有登高飲酒的習俗。始于漢朝。宋代高承著的《事物紀原》記載:“菊酒,《西京雜記》曰:‘戚夫人待兒賈佩蘭,后出為段儒妻,說在宮內時,九月九日佩茱萸,食蓬餌,飲菊花酒,云令人長壽’。登高,《續齊諧記》曰:‘漢桓景隨費長房游學’。謂曰:‘九月九日,汝家當有災厄,急令家人作絹囊,盛茱萸,懸臂登高山,飲菊花酒,禍乃可消’。景率家人登,夕還,雞犬皆死。房曰,‘此可以代人’。”自此以后,歷代人們逢重九就要登高、賞菊、飲酒,延續至今不衰。
明代醫學家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一書中,對常飲菊花酒可“治頭風,明耳目,去痿,消百病”,“令人好顏色不老”,“令頭不白”,“輕身耐老延年”等。因而古人在食其根、莖、葉、花的同時,還用來釀制菊花酒。除飲菊花酒外,有的還飲用茱萸酒、茱菊酒、黃花酒、薏苡酒、桑落酒、桂酒等酒品。
歷史上釀制菊花酒的方法不盡相同。晉代是“采菊花莖葉,雜秫米釀酒,至次年九月始熟,用之”,明代是用“甘菊花煎汁,同曲、米釀酒。或加地黃、當歸、枸杞諸藥亦佳”。清代則是用白酒浸漬藥材,而后采用蒸餾提取的方法釀制。因此,從清代開始,所釀制的菊花酒,就稱之為“菊花白酒”。
8、除夕
俗稱大年三十夜。時在一年最后一天的晚上。人們有別歲、守歲的習俗。即除夕夜通宵不寢,回顧過去,展望未來。始于南北朝時期。梁代徐君倩在《共內人夜坐守歲》一詩中寫道:“歡多情未及,賞至莫停杯。酒中喜桃子,粽里覓楊梅。簾開風入帳,燭盡炭成灰,勿疑鬢釵重,為待曉光催”。除夕守歲都是要飲酒的,唐代白居易在《客中守歲》一詩中寫道:“守歲樽無酒,思鄉淚滿巾”。孟浩然寫有這樣的詩句:“續明催畫燭,守歲接長宴”。宋代蘇軾在《歲晚三首序》中寫道:“歲晚相饋問為‘饋歲’,酒食相邀呼為‘別歲’,至除夕夜達旦不眠為‘守歲’”。
除夕飲用的酒品有“屠蘇酒”、“椒柏酒”。這原是正月初一的飲用酒品,后來改為在除夕飲用。宋代蘇軾在《除日》一詩中寫道:“年年最后飲屠蘇,不覺來年七十歲”。明代袁凱在《客中除夕》一詩中寫道:“一杯柏葉酒,未敵淚千行”。唐代杜甫在《杜位宅守歲》一詩中寫道:“守歲阿成家,椒盤已頌花”。
除夕午夜,全家聚餐又名為團圓酒,向長輩敬辭歲酒,這一習俗延續到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