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際葡萄酒組織(O.I.V.)的標準,葡萄酒只能是以新鮮葡萄漿果或葡萄汁為原料,經部分酒精發酵后獲得的產品。而且,我們多年對葡萄學、葡萄酒學、葡萄酒品嘗學方面的研究結果表明,葡萄酒的一切質量因素都完全存在于葡萄原料之中;葡萄酒工藝學的目的和任務就是:在葡萄原料質量完好的情況下,盡量經濟、完美地將原料中的質量在葡萄酒中表現出來,生產出優質且獨具風格的產品;而在原料質量欠缺的情況下,則應盡量掩蓋和修正原料中的缺陷,生產出無缺陷的葡萄酒。因此,在葡萄酒生產、消費的產業鏈中,原料是基礎。
但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葡萄酒生產的目的是將葡萄酒以商品的形式投放市場,從而獲得自己的消費者,以獲得最佳經濟效益。而葡萄種埴者的利益和與之相關的社會效益則必須通過葡萄酒的商品化來實現,故市場即成為葡萄酒產業鏈的中心。
所以,要使葡萄酒產業正常穩定地發展,則必須建立以市場為中心的“葡萄—葡萄酒—市場”良性循環系統。該系統的核心,就是必須根據市場的需求來確定各地的葡萄酒的產品結構,即確定其產品的種類及其相互之間的比例。但是,葡萄的原料結構又是葡萄酒產品結構的限制因素,而且在“葡萄—葡萄酒—市場”良性循環中,其決策過程為:根據市場的需求狀況,確定產品的結構,進而確定其葡萄品種結構;在市場變化過程中,確定其產品結構的變化,進而確定其葡萄品種結構的變化。
葡萄酒生產系統在社會化的大生產中,又通過市場與其他生產系統發生必然的聯系。與葡萄原料生產系統有關的生產系統包括苗木、農藥、肥料、葡萄機械等;與葡萄酒生產系統有關的生產系統包括葡萄酒設備、葡萄酒微生物、輔料、包裝材料等。這些生產系統雖然與葡萄酒生產系統各自都是獨立經營,但它們的生存與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必須以葡萄酒生產系統的生存與發展為基礎。
此外,在葡萄酒生產系統中還必須考慮葡萄酒生產與市場需求的滯后現象。該現象表現為:葡萄為多年生藤本植物,通常情況下,從種植當年算起,需要3年才能開花結果,到生產出相應的產品,則總共需要至少4~5年的時間。
如果根據現在的市場狀況來確定葡萄酒生產企業的產品結構,則與之相適應的葡萄品種結構只有在4~5年后才能適應現在的市場需要。
從葡萄酒生產與市場變化的滯后現象和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一個非常重要的結論:即葡萄酒不同于其他工業產品,而是一種自然產品,它的質量和風格首先決定于產區的氣候、土壤、品種等自然條件,其次才決定于與自然條件相適應的栽培、采收、釀造等人為因素。正因為如此,只有在一些特定的區域內,才能生產出品質優良,獨具風格的葡萄酒。而標志這些地區的葡萄原料和葡萄酒的地理名稱,即“地理標志”,同時也代表了該葡萄酒的質量和風格,如馳名世界的波爾多(BORDEAUX)、香檳(CHANGPAGNE)等。我國地域遼闊,生態條件復雜多樣,在葡萄和葡萄酒領域具有巨大的潛力。但是,只有搞好葡萄和葡萄酒的合理規劃和布局,做到資源的合理配置,并在保證我國葡萄酒群體質量的基礎上,建立有關地理標志及其保護的規定或法規,以在國內外宣傳和保護享譽的地名上使有關地名享有聲譽,才能使我國的葡萄和葡萄酒產業順利發展,并且消除葡萄酒生產與市場變化的滯后現象帶來的影響。而以地理標志為基礎的葡萄酒的標準體系則必須包括:
葡萄原料:葡萄的種植區域、品種結構、種植方式、最高單產和最終葡萄原料的質量;
葡萄酒釀造:允許使用的工藝、輔料標準;
葡萄酒質量:理化和感官分析標準、微生物標準、理化和感官分析方法、微生物分析方法;
標簽標準:必須標注部分、允許標注部分。
我認為這就是葡萄酒的標準建設的主要內容。要作好這一工作,就必須由國家技術監督局牽頭,在重視發揮科研教育部門和有關生產單位的作用的基礎上,集中生物學、葡萄學、葡萄酒學、葡萄酒設備、分析、標準等方面的專家和工程師,首先搜集整理國際上的有關標準法規,借鑒國外好的經驗,同時總結我國葡萄酒產業發展的經驗教訓,制定出既能夠與國際標準接軌、又符合我國國情的葡萄酒標準和法規系統。
但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葡萄酒生產的目的是將葡萄酒以商品的形式投放市場,從而獲得自己的消費者,以獲得最佳經濟效益。而葡萄種埴者的利益和與之相關的社會效益則必須通過葡萄酒的商品化來實現,故市場即成為葡萄酒產業鏈的中心。
所以,要使葡萄酒產業正常穩定地發展,則必須建立以市場為中心的“葡萄—葡萄酒—市場”良性循環系統。該系統的核心,就是必須根據市場的需求來確定各地的葡萄酒的產品結構,即確定其產品的種類及其相互之間的比例。但是,葡萄的原料結構又是葡萄酒產品結構的限制因素,而且在“葡萄—葡萄酒—市場”良性循環中,其決策過程為:根據市場的需求狀況,確定產品的結構,進而確定其葡萄品種結構;在市場變化過程中,確定其產品結構的變化,進而確定其葡萄品種結構的變化。
葡萄酒生產系統在社會化的大生產中,又通過市場與其他生產系統發生必然的聯系。與葡萄原料生產系統有關的生產系統包括苗木、農藥、肥料、葡萄機械等;與葡萄酒生產系統有關的生產系統包括葡萄酒設備、葡萄酒微生物、輔料、包裝材料等。這些生產系統雖然與葡萄酒生產系統各自都是獨立經營,但它們的生存與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必須以葡萄酒生產系統的生存與發展為基礎。
此外,在葡萄酒生產系統中還必須考慮葡萄酒生產與市場需求的滯后現象。該現象表現為:葡萄為多年生藤本植物,通常情況下,從種植當年算起,需要3年才能開花結果,到生產出相應的產品,則總共需要至少4~5年的時間。
如果根據現在的市場狀況來確定葡萄酒生產企業的產品結構,則與之相適應的葡萄品種結構只有在4~5年后才能適應現在的市場需要。
從葡萄酒生產與市場變化的滯后現象和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一個非常重要的結論:即葡萄酒不同于其他工業產品,而是一種自然產品,它的質量和風格首先決定于產區的氣候、土壤、品種等自然條件,其次才決定于與自然條件相適應的栽培、采收、釀造等人為因素。正因為如此,只有在一些特定的區域內,才能生產出品質優良,獨具風格的葡萄酒。而標志這些地區的葡萄原料和葡萄酒的地理名稱,即“地理標志”,同時也代表了該葡萄酒的質量和風格,如馳名世界的波爾多(BORDEAUX)、香檳(CHANGPAGNE)等。我國地域遼闊,生態條件復雜多樣,在葡萄和葡萄酒領域具有巨大的潛力。但是,只有搞好葡萄和葡萄酒的合理規劃和布局,做到資源的合理配置,并在保證我國葡萄酒群體質量的基礎上,建立有關地理標志及其保護的規定或法規,以在國內外宣傳和保護享譽的地名上使有關地名享有聲譽,才能使我國的葡萄和葡萄酒產業順利發展,并且消除葡萄酒生產與市場變化的滯后現象帶來的影響。而以地理標志為基礎的葡萄酒的標準體系則必須包括:
葡萄原料:葡萄的種植區域、品種結構、種植方式、最高單產和最終葡萄原料的質量;
葡萄酒釀造:允許使用的工藝、輔料標準;
葡萄酒質量:理化和感官分析標準、微生物標準、理化和感官分析方法、微生物分析方法;
標簽標準:必須標注部分、允許標注部分。
我認為這就是葡萄酒的標準建設的主要內容。要作好這一工作,就必須由國家技術監督局牽頭,在重視發揮科研教育部門和有關生產單位的作用的基礎上,集中生物學、葡萄學、葡萄酒學、葡萄酒設備、分析、標準等方面的專家和工程師,首先搜集整理國際上的有關標準法規,借鑒國外好的經驗,同時總結我國葡萄酒產業發展的經驗教訓,制定出既能夠與國際標準接軌、又符合我國國情的葡萄酒標準和法規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