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醚-CH3CH2OCH2CH3
(一)理化性狀和用途
透明、無色、易揮發有芳香刺激性氣味的液體。沸點:34.6℃;蒸氣密度:2.56;閃點;-45℃;自燃點;180℃。爆炸極限:1.9~36%。用作溶劑、麻醉劑、試劑、萃取劑。
(二)毒性
本品對人體有麻醉性能。當吸入含量為3.5%時,30~40分鐘就可失去知覺。
(三)短期暴露的影響
當濃度達7~10%時,能引起呼吸系統和循環系統的麻痹,最后致死。
(四)長期暴露的影響
人體過量吸入,會引起嚴重的急性中毒。呼氣中帶醚味,并出現嘔吐、流涎、出汗、噴嚏、咳嗽、頭痛、記憶力減退、無力、興奮,常并發腎炎、支氣管炎、肺炎。
(五)火災與爆炸
本品易燃。與強氧化劑反應能起火爆炸。在空氣中與氧長期接觸或受光照會生成不穩定的過氧化物,受熱能自行著火爆炸。著火時,可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沙土滅火。用水滅火無效,但可用水保持火場容器冷卻。
(六)化學反應性
微溶于水,易溶于鹽酸,能與醇、醚、石油醚、苯、氯仿等有機溶劑混溶。
(七)人身防護
吸入:蒸氣或煙霧濃度不明或存在可檢測出濃度時,應佩戴有褐色色標的濾毒盒(罐)的防毒面具。
皮膚:如果需要應使用手套、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場所應備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沖洗器具。
眼睛:戴化學防濺鏡或面罩。
(八)急救
吸入:使吸入蒸氣的患者脫離污染區,安置休息并保暖
眼睛及皮膚接觸:須用水沖洗,嚴重患者就醫診治。
口服:誤服立即漱口,急送醫院救治。
(九)儲藏與運輸
儲存于陰涼、干燥、通風的低溫庫房內,庫溫最好控制在25℃以下。遠離熱源、火種,避免陽光直射。乙醚具有優良的絕緣性,在空氣中震動因摩擦有發生靜電也有自燃的危險。與可燃物、氧化劑隔離儲運。對大量存放的倉庫,須設自動噴水裝置及射出二氧化碳裝置。本品不宜久儲,以防止變質。包裝方法:(Ⅰ)類。
㈩安全和處理
防止發生泄漏,如有泄漏,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地方任其蒸發。對污染地面用肥皂或洗滌劑刷洗,經稀釋的污水防入廢水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