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派盆景及其風格
四川古稱巴蜀。唐朝貞觀元年(公元627年)設置劍南道,所以過去也把川派盆景稱為“劍南盆景”。唐玄宗以后,州治改在益州,就是今天的成都市,其所管轄的范圍不僅限于四川,而且還包括云南、貴州的部分地區。 <BR><BR> 獨特的巴山蜀水,經過漫長的歷史流程,孕育出了獨特的巴蜀文化。據《蜀王本紀》、《華陽國志》記載:“從開明上至蠶叢積三萬四千歲,”“蜀之為國,肇于人皇。”如果說這些記載偏重于傳說的話,那么,廣漢的三星堆,就足以證明巴蜀文化的悠久歷史,早在相當于新石器時代晚期到西周初年(距今約4500年到2900年),四川所鑄造的青銅器物如青銅人像,就從未見于其他遺址,其體質特征及其服飾也與華夏族不同;其他器物的形制也多不見于中原地區,雖然某些器物與中原類似,但就其總體特征來看,它與中原文化以及其他地區的文化都不盡相同,具有鮮明的地方性,已初步形成一個獨立的文化體系。 <BR><BR> 川派盆景藝術的發展,經歷了一個在造型上從簡到繁、再從繁到簡的過程,前一個“簡”是簡單,后一個“簡”是簡練。同其他盆景流派一樣,根據“樹姿近畫”的造型原理,先有自然類,后來經過模仿老樹的姿態和變化,不斷總結出了表現這種姿態和變化的技法規律,通過歷代盆景藝術家的創造和完善,最后歸納為10種身法和3式、5型。盆景藝術大師陳思甫在他的專著《盆景樁頭幡扎技藝》一書中寫道:“若以規律類平技式樁頭論,成都和川西地區的主干彎曲、校視下傾的造型,乃是仿照峨山高寒之地長期被積雪壓抑的松柏的低矮老態,雪融化后,樹梢直立,枝椏由垂轉手或略帶傾斜狀。故爾平枝式規律類型樁頭,枝盤漸至盤端往下斜而平整,或技盤基部下傾、盤略下斜而平整。”這說明規律類來源于生活。但它又高于生活,是對大自然的藝術概括與藝術加工,并且進而如古典詩歌的“格律化”一樣,使之集中展示傳統美學中的基本原則:對稱美、平衡美、韻律美,統一中求變化,變化中有統一,活潑而有序,莊重而靈動。“它擺脫了自然現象對盆景藝術的盲目控制,以清醒的理性、充沛的情感統馭著它的反映對象。它一方面再現大自然,另一方面又主動地表現人對自然的審美理想。在藝術形式上,它以嚴謹的格律作為基本的結構原則,它是盆景中的‘格律詩’。”(唐春來:《規律類樹樁美的探索》,載《成都盆景研究》)。 <BR><BR> 正因為規律類具有很高的審美價值,所以,自然類隨之慢慢“淡化”,只保留了極少數的懸巖式,現在保存完好的“老齡”樹樁盆景就是最有說服力的見證。清朝末期,每年農歷二月十五日成都青羊宮舉辦花會(已延續至今),各地的花農和盆藝者都把自己制作成型的各類樹樁盆景送到花會上展銷,此時的樹樁盆景已完全采用“三式五型”的造型技法。迄今為止,四川的樹樁皤扎,無論是何種形式,基本上都沒有越出這一時期所形成并廣泛采用的技法和造型規則。清末民初,成都和各縣的著名皤扎藝人約60余人,其中最著名的有竇禹朋、陳洪順、張彬如、陳玉山、戴開弟、戴崇光。龔音如、李洪泰、紀成久等。到了本世紀40年代,自然類樹樁盆景重新抬頭,但在蟠扎技法上與規律類大致相同,除懸巖式外,一些自然類樁頭的造型幾乎是一種偶然的“機緣”。陳思甫的父親陳玉山就是常用一些枝條殘缺、不適合制作規律類盆景的樹坯,順勢加工為自然類。其后李忠玉及邱開春、王明文等發展了自然類,逐漸成為今天川派樹樁盆景的兩大主要類型之一。 <BR><BR> 川派山水盆景,雖然遠在兩宋已見端倪,尤其是安岳縣圓覺洞和大足縣大佛灣摩巖造像中,飛天與傳女手托的山萬盆景,已與今天的淺水山水盆景十分相似,但因明、清盆景向樹樁傾斜,直到近千年后的四五十年代,才由一批園藝家、畫家。盆景“玩家”親密合作,使之成熟。 <BR><BR> 總的說來,川派盆景的藝術風格:樹樁以古樸嚴謹,虬曲多姿為特色;山水盆景則以氣勢雄偉取勝,高、懸、陡。深,典型地表現了巴山蜀水的自然風貌。 <BR><BR> 由于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川派樹樁盆景一般選用金彈子、六月雪、羅漢松、銀杏、紫薇、貼梗海棠、梅花、火棘、茶花、社鵑等;山水盆景以砂片石、鐘乳石、云母石、砂積石、龜紋石,以及新開發的品種為制作石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