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結構和功能的基本單位,其外部由細胞膜包圍,內部原則上有一個核。1665年,虎克(R.Hoo-ke)最初在《顯微譜志》(Micrographia)一書中所記載的“細胞”,是從失去原生質的軟木上所觀察到的細胞壁和中間的空腔。隨后,J.E.Purkin-je等人(1840)發現,在生物體的功能上具有重要意義的物質,并不是虎克所看到的細胞壁,而是其內部的物質,即原生質,從而改變了細胞一詞的概念。后來,利用電子顯微鏡觀察,積累了細胞結構方面知識,從而把細胞分成兩大類,即原核細胞和真核細胞。在真核細胞分裂時,細胞內形成分裂結構。植物細胞通常由細胞壁包圍,其細胞質內有葉綠體,并往往含有大液泡。多數動物細胞只是由細胞膜所包圍。另外,還有一些與普通細胞結構有著顯著不同的多細胞生物,如多核體和變形體。團藻類等的生物體就是由許多個體聚合而成的群體。在多細胞生物中,通常分化出許多種細胞,在細胞內具有為適應各種功能而分化的結構。同種的細胞聚合起來形成組織。這些形成組織的細胞稱為組織細胞。以單個獨立存在的細胞稱為游離細胞,如單細胞生物、藻類的游動孢子及配子等。細胞的大小因生物和組織的不同而異。一般認為,人體細胞的體積為200—15000立方微米。原核細胞通常比真核細胞小得多。目前已知的包括原核細胞在內的最小的細胞是球形的支原體(所謂PPLO),其直徑約為0.1—0.25微米。在支原體中,所能觀察到的細微結構是顯示單位膜結構的細胞膜、脫氧核糖核酸(DNA)和核糖體,而非常缺少細胞內的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