嗅質 quality of odor 由嗅覺這種單一的感覺形式可辨別的質,亦即氣味的種類。對于人,嗅質與味質相比要多得多。它的分類與嗅物質的物理、化學性質聯系起來是困難的,是純主觀的東西,而且不象視覺、聽覺那樣,并非單一、線性的系列。茲瓦爾德馬克(Zwaardemarker,1895)利用選擇性疲勞現象把主要的嗅質分成9群,即基本嗅:醚樣嗅、芳香性嗅、香脂樣嗅、龍涎香樣嗅、韮味樣嗅、焦臭樣嗅、羊膻樣嗅、不快性嗅、催吐性嗅.進一步可細分30種。他依據互相抵消的氣味為不同群.互相混合的為同群的原則.設想對各種基本氣味存在著特異的嗅細胞。亨寧(Hennin- g.1916)曾假設出辣香、花香、果香、樹脂香、焦臭、腐臭等6種基本感覺。而其它的所有氣味均為混合嗅,均可用此6種所標記在頂點的三角柱[所謂氣味稜柱(德Geruchsprisma)]面上的某一點來表示。也有試圖以花香、酸香、焦臭、羊膻4種為基本嗅,各自設定1 8個梯級.用這些組合的數字來表示所有的氣味(例如;薔薇香為6423)。阿莫爾(J.E.Amoore,1962)認為基本嗅味數是比較少的,嗅感受器感受一種基本氣嗅味的部位相似,而感受不同原氣味的部位不同.并考慮到感受部位的電學特性,而確定了7種部位特征.且認為在這7種中有2種以上同時產生即為混合氣味.但是,對此觀點曾被指出有各種矛盾。現在認為,包括昆蟲類在內的其它各種動物也顯有與上述對人的分類大致相平行的嗅物質的辨別能力.為了對氣味作客觀的分類,正在研究嗅物質的化學結構、分子內部振動與氣味的關系,以及嗅感受器和嗅葉對各種嗅物質不同的電活動(動作電流)。根據對昆蟲(蜜蜂Apis mellifera)的學習實驗.確認它對氣味質的辨別幾乎與人的相同.實驗表明,對人來說,氣味不同而化學結構相似的兩種物質,蜜蜂也往往會搞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