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進化一詞是勞埃德·摩根(C.Lloyd Mor- gan)(1922)提出的,是把形態心理學的原理用于進化理論的一種學說,也可以說是把黑格爾(Hegel)的辯證法用于自然界的一種學說。這種學說想根據各個物質結合而出現新性質或新狀態(如H2和O2化合成H2O)來說明從物質進化到生物、從低等生物進化到高等生物、甚至包括出現意識形態的一系列進化過程。繼摩根之后,詹寧斯(H.S.Jennings,1927)、馬利索夫(Malisoff,1939,1941)、阿布洛維茨(Ablowitz,1939)、利利(Lillie,1945)和辛諾特(Sinnot,1950)等都論述過這一學說。這些突發論者的觀點雖然有一定差別,但基本上都含有“既存物的展開”(emergence的另一個意義)的觀點。突發論的理論基礎建立在這樣的假設上的,即地球上的原初的物質中已大致存有向生命發展的方向性。或者說創始生命物質與物理、化學規定的物質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