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居住在某個區域的種群從一個世代到另一個世代的數量變化的主要原因以及主要原因作用下的發育階段的方法。莫里斯(R.F.Moris,1959)指出,這種變化的主因(key-factor)是對種群起作用的各種死亡原因(遷出、遷入,繁殖能力的變化也包括在內)中對每代的作用強度有很大變化的原因,一般是由一個或幾個這樣的原因決定著昆蟲個體數目的巨大變大。莫里斯(1963)對野外種群獲得的再生產曲線,如在兩軸取對數,則大致可得直線,以此經驗事實為基礎,考慮預期變化主因的影響,適當變動其回歸關系,就可推導出預測蟲害發生量的公式(莫里斯法)。此外,在取得若干組的生命表時,則在每個世代生存率(generation survival rate)SG與年齡比生存率(age-specific survival rate)SX之間可以有
的關系,而通過log10Sx來說明log10SG的變化率,可應用單回歸、偏回歸、復回歸中的任一項來算出,從而檢出變化主因以及這些原因作用的階段性(莫里斯-瓦特法)。在這種情況下,年齡間隔不一定是生活史的階段,要考慮各死亡主因起作用的時期來進行區分。此外往往用個體數的增減指數(index ofpopulation trend)I,即下個世代同一階段密度對某個世代特定階段密度的比值來代替SG,在這種情況下加入表示性比、產卵數的變化、遷出、遷入等內容是必要的項目。瓦利和格拉德韋爾(G.C.Va-rley el G.R.Gradwell,1960)提出用這些和單獨的死亡系數K(=-log10SG)及Kx(=-log10Sx),把在圖解上與K的變化最呈平行變化的Kx看作是變化主因(瓦利-格拉德韋爾的圖解法)。但這些方法是在這樣的假設上成立的,即各死亡原因有時間上的先后發生作用,而各原因之間并不相互作用,這在方法論上顯然是成問題的,但是仍可作為按生命表進行的種群動態的初步分析和發生預測的手段而得到廣泛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