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群體是由幾個純系混合組成時,選擇有效,并可使變異偏向一定方向,但這種選擇是使群體的構成接近于純系。一旦形成純系后,選擇就成為無效,而僅存環境引起的變異,這也就是約翰遜(W.L.Jo-hannsen)用菜豆(Phaseolus vulgaris)品種Prin-zessbobne做材料,從統計遺傳學上研究分析籽粒重量后所提出的純系學說。這在顯示選擇效果的可行范圍這一點上頗為重要。市場銷售的籽粒重一般呈正態分布,可將它劃分幾個數量組,從每組種子生長的植株中各自行自花授粉,調查它們的子代籽粒重。各個單株的籽粒重與原品種的籽粒重平均數都大為不同,一般表現是從大粒種子獲得的后代,籽粒偏重,從小粒種子獲得的后代籽粒偏輕。約翰遜(Johannsen)從原商品品種中選擇多個單株經分別長期自花授粉后育成純系。共選用了19個純系。他所建立的純系,其特色是從建立純系之初便按大粒與小粒分開選擇,但即使如此,同一純系內部后代所顯示的平均數最終還是與初始純系的平均數大體相近。也就是說從大粒系統1號和小粒系統19號中,分別按籽粒大小,連續選擇6代后,在各自系統中仍然看不出其平均數有何變化。這說明純系(即各個系統)中選擇沒有意義。在一個品種中不論怎樣選擇,大粒的豆,后代也不可能超越品種中最大平均值純系的變異范圍。而且,有時看來好象是遺傳性的變異,但還是有不少因材料不純所致。約翰遜的實驗結果作為基因學說的基石現已成為遺傳學的重要基礎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