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熱力學能(U)和焓(H)都是狀態函數,所以ΔU和ΔH只與體系的始、末狀態有關而與“歷程”無關。可見,對于恒容或恒壓化學反應來說,只要反應物和產物的狀態確定了,反應的熱效應Qv或Qp也就確定了,反應是否有中間步驟或有無催化劑介入等均對Qv或Qp數值沒有影響。
1840年瑞士的化學家蓋斯(Hess)在總結大量實驗事實的基礎上提出:“一個化學反應不管是一步完成的,還是多步完成的,其熱效應總是相同的。”這叫作蓋斯定律。可以看出,蓋斯定律實際上是“內能和焓是狀態函數”這一結論的進一步體現。利用這一定律可以從已經精確測定的反應熱效應來計算難于測量或不能測量的反應的熱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