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6年美國著名的數學、物理學家Gibbs綜合考慮了焓和熵兩個因素,提出了一個新的狀態函數:
G≡H-TS
G稱為Gibbs自由焓,簡稱自由焓。
吉布斯論證了:如果一個恒溫恒壓的化學反應在理論或實踐上能夠用來做有用功,則反應是自發的;如果反應必須由外界(環境)供給有用功才能進行,則是非自發的。吉布斯同時證明了恒溫恒壓可逆條件下一個化學反應能夠做的最大有用功等于反應過程中自由焓的減少,即
衡狀態,由此可得恒溫恒壓下化學反應進行方向的判據:
ΔGT,p<0 自發
ΔGT,p=0 平衡
ΔGT,p>0 非自發
由ΔG的數值可知,一個自發進行的化學反應體系對環境做有用功的極限,或者是反應要能進行,環境需供給體系最低限度的有用功。